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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坚持目标导向 助推兵团绩效评价结果高质量应用

2021-12-29 16: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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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新疆监管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从规范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出发,坚持目标导向,做实绩效评价,突出结果应用,有力推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一、以评促建,强化创新体制机制,提升质效并重引导力

  紧盯监管局职能转型后的目标和任务,始终秉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着力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督促引导兵团将重点绩效评价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进一步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领域和质量,倒逼多措并举抓好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帮助兵团完善“共性+个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现有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下,按不同行业、不同部门职能、不同项目类型,构建契合实际的个性指标体系。二是指导兵团规范管理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第三方机构实行入库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及工作标准,对资质、行为及报告质量进行规范。三是督促兵团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规范立项依据,实施期限、支出标准、预算需求,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及时完成入库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各项前期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并按轻重缓急排序,突出重点。

  二、以评促管,强化反馈整改机制,发挥主体问责震慑力

  深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做好绩效评价的“后半篇文章”,通过绩效评价向兵团提出加强项目管理的意见建议,对及时纠偏止损、堵塞漏洞、防控风险、提高绩效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一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机制,要求兵团相关部门根据整改意见和建议,专题研究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督导相关预算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结果。二是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等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调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屡查屡犯”。三是建立整改后期再评价机制,强化资金跟踪问效,翌年对预算单位整改结果进行核实,确保整改发现问题“见底清零”,督促兵团相关部门抓好后续制度和机制建设,举一反三,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以评促优,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增强预算挂钩驱动力

  绩效管理好不好,结果应用是关键。根据绩效评价反馈结果,兵团财政部门将其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完善管理实质性挂钩机制,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并按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一是硬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和完善政策实施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适当给予倾斜;对于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或对绩效评价意见未实施整改的部门,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的项目在安排预算时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奖惩机制,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有关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切实扩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深度。

  新发展阶段,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总基调。新疆监管局将继续立足“监管铁军”职能和“探头”“哨兵”定位,秉承“监管+服务”理念,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不断强化和规范兵团预算绩效管理,科学有效运用评价结果,助力兵团持续提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