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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北监管局:扎实开展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2023-01-03 11: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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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湖北监管局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了2021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通过准备、实施、分析三阶段紧张有序的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湖北省车购税资金使用管理绩效。 

  一是准备阶段夯实评价基础。除认真学习财政部下发的文件汇编外,多渠道搜集车购税资金相关制度办法,尤其是涉及PPP和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参评同志集中学习培训。主动与湖北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了解项目的总体情况,按《评价指南》下发资料清单。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结合湖北区域项目类型、项目分布、资金安排,选取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内河水运支出、危旧桥改造等4类型的8个项目开展现场评价。 

  二是实施阶段坚持现场评价。结合湖北省车购税项目多、财政部时限要求紧的特点,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评价工作抢抓时间、分组推进,克服疫情点状散发持续时间长、评价组工作中途按要求就地隔离、评价对象所在地域静态管理等诸多困难,尽可能扩大现场评价面,分赴郧西县、五峰县、麻城市、罗田县、武汉市汉阳区、江夏区等地开展现场评价工作,对8个项目中有7个实施了现场评价。评价组依据主管部门提供的汇编材料,在对省级指标开展案头评价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核实相关资料、访谈座谈、现场勘查、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项目情况、查看项目现场,掌握第一手评价资料、获取第一手信息,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是分析阶段做到客观准确。全面梳理总结案头评价和现场评价所获取的材料和信息,认真学习财政部下发的每一期周报答疑精神,深入讨论完善得分扣分两个方向的工作底稿、问题认定,同时,注意总结经验做法、问题线索、意见建议。完善评价档案资料,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充分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建议,通过复审后按时上报评价报告初稿。此外,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还向主管部门发出管理建议函,对问题整改和系统规范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