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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四川监管局:把握“三个阶段” 扎实推进西藏自治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2023-04-11 14: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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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四川监管局坚持把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严”的主基调贯穿西藏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全过程,不断推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质增效。

  一、事前夯基础,确保底数“清”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参审人员集中学习《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厘清工作思路,明确评价标准,掌握审核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明确工作要求。根据内控管理要求详细拟定工作方案,并结合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数量、金额等因素选取抽审地市,细化人员责任分工,确保各组评审口径一致,工作底稿事实清楚,问题情况定性准确,提升审核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强化沟通协调。主动加强与地方财政、住建部门沟通联系,提前印发资料清单,明确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确保审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事中严审核,确保工作“实” 

  一是加强协调联动。邀请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派员参与,共同赴实地开展审核工作,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监管局各自专业优势,就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形成部门有效合力。二是注重点面结合。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对自治区和市县提供的绩效自评报告、资金分配文件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关注资金是否按时分配下达、资金拨付是否合规、项目储备库建立是否完整规范、年度计划项目是否实际开工等内容,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确保与地方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坚持重心下沉。审核组深入现场实地查看公租房、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开工及推进情况,并向群众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如实反映中央补助资金惠民实效。 

  三、事后重分析,确保成效“足” 

  一是强化结果导向。根据收集的全区基础性资料和现场抽审掌握的具体情况,严格对照绩效评价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针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从健全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规划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相关地区、部门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水平。二是坚持审调结合。在审核过程中坚持“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参谋”作用,既总结地方成功经验做法,也积极反映地方实际困难,提出意见建议,更好地推进西藏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努力实现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