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tion
咨询电话

400 689 0958

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健全完善长效化工作机制 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2021-10-21 14:04:46

浏览量

QQ截图20211021140258.jpg

       近年来,江苏监管局坚持系统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长效化工作机制,依托财政部直达资金监控和江苏监管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管系统,突出“三个坚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坚持系统观念,健全三项机制,常态化开展中央转移支付动态监管

  一是健全联合联动监管机制。按照“职责明确、运作规范、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的原则,与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协作,完善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监管、联合调研等全方位联合联动工作机制。按照部门权属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完善与各省级主管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联合省级主管部门动态掌握对口资金的分解下达情况、对口单位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适时对有关资金使用单位开展联合监管、联合绩效评价,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二是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健全内部工作规范流程,实施“条块结合、网格化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模式。按“条”分工即按对口司局、省财政厅处室、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分工;在线催报、问题落实和处理、日常工作联系等按“块”分工即按照对口设区市进行划片分工,确保监管工作互为补充,资金监管不留死角。三是建立监管沟通反馈机制。按年度召开全省13个设区市的市、县(市、区)财政局长座谈会,落实寓服务于监管,全面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地方财政运行状况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积极向财政部反映地方实际情况,推动问题解决。

  二、坚持过程控制,突出一个环节,全面实施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管

  认真研究财政资金产生绩效的环节,持续紧盯财政资金预算执行使用环节,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自主开发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管系统,突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管和过程控制,逐步将所有有规定用途的资金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并将资金监管重点延伸到各级资金使用单位,实现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直到资金使用单位的“全覆盖”监管。在全面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重点跟踪监管直达资金、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扩大内需、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新冠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有关资金的分配拨付、项目推进、资金绩效等情况,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截至2021年9月底,已将4518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执行动态监管,涉及7万多个具体项目。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四个结合,切实提升中央转移支付动态监管质效

  一是强化线上监控与线下监管相结合。依托动态监管系统,通过一个处撬动全省50个省级主管部门、876个财政部门、1.3万余个资金使用单位、1.5万余人参与项目日常管理。通过系统自动预警和人工巡检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询问、约谈、实地调查、核实、检查等线下监管,针对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情况和问题等,及时向财政部、省委省政府报告相关情况、提出政策建议,为完善宏观决策、政策调整提供参考。二是注重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相结合。优化完善动态监管系统,增加绩效管理模块,增补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监控功能,对污染防治资金、部分中央基建投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等实现“双监控”。在参与财政部组织的资金绩效评价中,通过动态监管系统发布绩效目标自评表,实现了绩效自评全覆盖、全掌握。三是突出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通过日常监管全面掌握全省情况,为专项核查和绩效评价科学选点提供支撑,在专项核查和评价过程中,一并开展其他转移支付资金一揽子监管,放大监管成效。统筹考虑重点资金、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以及省级项目单位和市县分布等因素,选取第一批75个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作为日常重点监管项目,对发现的疑点问题及时启动询问函、现场监管等后续监管措施。四是推动监管与自查相结合。坚持以点及面,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个性问题找准切入点,主动服务,推动问题解决。如针对动态监管系统预警信息及人工巡检发现的问题,开展“以拨代支”问题自查自纠。

  通过健全完善财政监管长效化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了对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直到资金使用单位动态监管的“全覆盖”,有效传导了财政管理压力,提升了财政资金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