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冈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共评价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233家。
本次绩效评价以加快推动黄冈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对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
抓好评价指标合理性。根据《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黄冈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从产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建立、创新人才引育、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列出20项考核内容,明确赋分权重,对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建设成效提供明细。
加强评价流程规范性。坚持评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综合考虑企业自评、县市区科技部门评价和专家评价,并及时将评价结果公开至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将评价结果及各创新中心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支持16家“优秀”机构积极申报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鼓励200家“合格”机构做优做强、加大研发投入,督促7家“不合格”机构及时整改,对“黄冈市新能源汽车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予以摘牌处理。
下一步,黄冈市将以科技创新供应链建设为契机,加强全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鼓励新型研发机构聚焦黄冈产业发展需求加深产学研合作、加强科学技术创新、加大资源开放共享,助力科技强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