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体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促进政策改进创新等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辽宁监管局始终坚持评价前缜密计划,评价中稳扎稳打,评价后持续关注的“三步走”策略,着力提高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走稳评前准备之路。通过研讨会、培训会等形式,深入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和评价工作指南,确保所有评价组成员准确理解政策精神和评价要求;精选业务骨干,根据项目特点聘请行业专家,确保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制定详细评价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分配、责任分工,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综合考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项目规模、历史数据、初步调研结果等因素,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可比性的地区,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有效。
二是走实组织实施之路。评价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评估工作进展和重难点,确保全体评价组成员同频共振;深入基层深挖项目具体情况,通过实地调研、现场考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最真实的声音;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执行,以评价组全体成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及时上报和研讨实践中的特殊情况,统一评价口径,确保评价工作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三是走深成果运用之路。通过定期检查、现场复查等方式,持续监督相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共性问题,深挖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针对评价中优秀的案例和做法,积极为其他单位提供借鉴参考;根据评价过程中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变化趋势,积极反馈决策部门,为科学决策和资金分配提供重要参考,促进财政资源精准投放,提升整体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三步走”策略,辽宁监管局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从前期准备到具体实施,再到成果应用,形成了一套系统化的管理流程。辽宁监管局将继续坚持和完善“三步走”策略,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工作,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在地方得到有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