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管理,推动提升财政政策效能,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组织开展了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云南监管局积极作为,保质保量扎实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高站位谋划,提升绩效评价“高度”
云南监管局高度重视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统筹谋划,将其作为财政监管重点工作抓牢抓细。一是评前调研深实。陪同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成的调研组深入云南省景洪市、建水县等4个传统村落开展评前调研,详细了解中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充分听取省、州、县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指标的意见建议,解惑政策实施中的疑点难点问题,为实地评价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组织领导有力。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处室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讨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和评价要点。成立由局领导和处级干部、业务骨干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并邀请相关部门经验丰富的专家加入,科学分工、人尽其才。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专赴4个传统村落现场调研督导,把方向、明重点,有力地推动了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三是工作方案详实。在部监督评价局的指导下,拟定绩效评价操作指南,供参评监管局参考。细化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案头+现场”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科学合理选取16个具有代表性的村落开展实地查评,确保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全方位联动,延伸绩效评价“广度”
云南监管局积极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信息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评价工作覆盖广、落实深。一是主动请示汇报。加强与部监督评价局的沟通联络,适时请示报告有关情况和及时掌握评价工作最新要求,准确把握政策执行口径、评分规则等相关评价尺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深化横向协同。作为牵头监管局,积极与其他参评监管局互通评价信息,分享经验,及时答疑,形成有效合力,共同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注重向下沟通。评前环节提出配合要求和传导压力,评中环节注重实事求是和规范程序,征求意见环节坚持原则和充分听取意见,确保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
三、深层次挖掘,加大绩效评价“力度”
云南监管局坚持问题与目标双重导向,不仅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更注重深入挖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执行效果。一是穿透资金流向。以“决策-过程-产出-效益”为主线,围绕资金下达及时性、分配精准性、使用合规性等要素,追溯资金从拨付到使用的具体路径,综合考量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提升财政资金效能。二是覆盖项目周期。聚焦项目立项、实施、管理、运维等各环节,全面梳理项目进展和成效,评估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存在偏差或不足。通过深入分析项目全周期管理情况,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推动项目实施和管理不断完善和提升。三是聚焦效益评估。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选点调查、访谈座谈、资料核实、问卷调查、对比分析等多种方式,综合分析评价产业发展、村民增收等经济效益和文化传承、生态环境改善等长期社会效益。
四、多层次运用,拓展绩效评价“深度”
云南监管局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整改落实、政策优化形成闭环管理。一是督促问题整改。针对评价工作中发现问题,适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等各责任主体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促进中央补助资金切实发挥效益,确保中央政策落地落实。二是积极建言献策。围绕各示范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的近几年工作情况,总结提炼成功经验,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向部报送有关调研报告,为优化管理机制提供参考。三是强化绩效理念。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增强资金绩效理念,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责任意识,推动中央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不断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