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山东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责,聚焦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等关键环节,运用“四步工作法”,扎实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升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监管质效。
一、谋划绩效评价“大篇章”,推动评价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对全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任务部署安排,不定期召开专题办公会听取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负责同志靠前指挥,既挂帅又出征,组建由财政监管、绩效管理等领域业务骨干参与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有力有序安排现场评价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专业高效。二是严格工作规范。在深入研究政策、把握审核要点的基础上,对承担的2025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标准、程序和工作方法,保障评价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三是事前介入、初步分析。提前与地方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对接,提醒按照清单要求准备好资料,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资金拨付、使用及项目管理情况,确定工作重点,为现场评价打下坚实基础。
二、下好科学评价“关键棋”,保证评价数据真实准确
一是座谈交流掌握“关键点”。与地方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开展座谈,了解掌握财政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进度及绩效自评开展等情况,深入挖掘政策落实堵点、资金管理痛点、项目实施难点以及背后深层次原因。二是现场评价锁定“靶向点”。根据不同资金的规模、特点等实施分类监管,赴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评价,聚焦决策分析、过程管理、产出效益等环节,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管理及效益发挥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细致核实、评价。三是问卷访谈立足“支撑点”。面向项目单位、受益对象等特定群体发放调查问卷,获取第一手数据;邀请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访谈,发现更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呼声。
三、打出查评结合“组合拳”,科学评估项目综合效益
一方面,对标对表严考评。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的评价口径和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分规则,对评价对象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如,在某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围绕医疗设备更新、环境维修改造、服务能力提升等17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尤其是新增医疗设备配置、运行情况,中央资金拨付、支出情况,通过查阅固定资产台账、资金拨付凭证、银行流水等资料,逐笔逐项核实,确保“得分有据,扣分有因”。另一方面,多维研判定结论。根据不同资金的规模、特点等实施分类监管,在全面分析、综合研判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初步结论,并及时与被评价单位沟通反馈,尤其对存在问题和有扣减分的指标,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多渠道信息分析比对,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四、练就长效提升“绣花功”,完善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问题溯源强攻坚。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项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导深挖问题根源,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靶向发力推动整改。二是内控穿行筑防线。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内部控制要求,将内控穿行测试嵌入现场评价工作中。分管内控工作的局领导进行现场督导,重点对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岗位设置及资料分析、编写工作底稿等方面全面测试,并对风险点进行重点提示。三是以评促改提质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赋能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