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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聚焦“学、合、严、实”提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效

2026-01-03 08: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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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的有力举措,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风险防控提供有效支撑。内蒙古监管局高度重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通过“三学”引领、“三合”聚力、“三严”把关、“三实”驱动,着力提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效。

  一、“三学”引领,夯实评价工作“基本盘”  

  一是学政策文件,吃透评价要求。围绕部监督评价局印发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通知,系统梳理政策依据,认真学习《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组织评价人员开展集体学习、讨论,做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等规定学深、悟透,确保评价工作中精准发力。二是学指标体系,突出评价重点。指标体系是绩效评价工作的“纲”和“尺”,组织相关处室深入学习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主要评分指标和评价方式,确保评价标准不跑偏。如,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关注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及时性;在绩效管理方面,关注绩效目标设立的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目标与预算资金的匹配性;在项目组织实施方面,关注项目实施是否及时、手续是否完备、数量任务是否完成、项目质量是否达标等。三是学经验做法,优化评价方式。一方面,学习财政部印发的典型案例通报,对照重点绩效评价内容,关注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进一步提高评价成效。另一方面,主动与财政厅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绩效自评情况,进一步核实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参考。 

  二、“三合”聚力,打好评价工作“组合拳” 

  一是工作方案突出“契合”。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和自治区实际情况,选取资金规模大、项目集中、产业领域多元的地区作为现场评价重点区域,并根据选取地区特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组、评价重点、方式方法、时限要求等,全面、系统、有序推进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工作机制突出“联合”。与自治区财政厅探索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办法,在联合飞行检查、联合督促整改、信息数据共享、定期会商通报等四个方面深化合作,将重点绩效评价和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为重要信息及时互通,必要时联合开展评价工作,增强工作合力,达到“1+1>2”的效果。三是工作安排突出“整合”。按照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时限要求,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将重点绩效评价与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绩效自评抽查复核、重点课题调研等工作统筹开展,实现为基层减负的同时,聚焦工作重点,统筹人员力量,增强评价工作实效。 

  三、“三严”把关,守紧评价工作“关键口”   

  一是严把资料核查关。要求被评价单位按照指标体系全面提交佐证资料,逐项逐类核查补助资金指标文件、资金分配方案、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方案等各类资料,在充分查阅的基础上,通过与政策规定比对、资料间相互比对、与相关公开数据比对、与座谈了解情况比对等方式,全面分析情况,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严把实地评价关。结合资料核查发现的问题,赴相关地区实地察看项目实施情况,聚焦数量指标是否真实完成、质量指标是否合格、预期效果是否达到,同时与项目受益对象开展座谈交流,现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项目效益和群众满意度,就实地评价发现的问题,充分听取被评价部门的意见,确保评价结论客观、准确。三是严把评价赋分关。紧扣绩效评分规则,结合资料核查和现场评价掌握的真实情况,实行标准化评分与差异化调整相结合,逐项进行客观、公正评分。遇到政策口径把握不准、评分规则不清晰等问题,及时向部有关司局请示汇报,精准把握政策尺度,严格按照评价要点和评分规则量化打分,确保“扣分有因、得分有据”。 

  四、“三实”驱动,促进评价工作“全闭环” 

  一是扎实推动评价问题整改。建立重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及时向自治区通报,向地方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发送整改函,限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和持续跟进,推动问题有效整改。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继续紧抓不放,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扩展延伸至其它地区予以重点关注。二是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问题原因的分析,特别深入分析一些普遍性、屡查屡犯等问题成因,立足现实需要,提请相关部门进一步采取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机制等方式,着力建立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三是扎实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与地方主管部门共同深入探讨政策实施中的疑点、难点,一起研究对策措施,既指出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相关部门表示今后将继续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对照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绩效目标设置,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严格开展绩效自评,注重绩效结果运用,加快推动绩效管理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