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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宁波监管局:“四注重四提高”推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2026-05-23 0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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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财政部统一部署下,宁波监管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以“四个注重”为出发点,着力做到“四个提高”,不断推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一、注重政策把握,做好评前准备,提高重点绩效评价的精准性 

  一是研学政策,夯实工作基础。组织评价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系统学习财政部下达的评价方案、操作指南及相关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确保评价组每一位成员吃透政策精神,明确评价方向,把握评价重点,掌握评价内容、方式方法、指标体系等,为评价工作高质量开展奠定基础。二是提前介入,掌握项目情况。利用转移支付日常监管工作,整合项目涉及的有关基础材料,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以评前调研方式提前介入,通过访谈、收集分析材料等,掌握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使用总体情况。三是认真部署,做好评前准备。调动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评价工作组,制定详细的绩效评价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具体安排及人员分工,做好评前准备,确保后续工作有的放矢、顺利推进。 

  二、注重从严把关,做好过程管理,提高重点绩效评价的规范性 

  一是加强资料审核把关。根据提前收集的资料清单,逐项逐类别检查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按照类别逐项检查资料的详实情况,分析与评价项目特别是涉及重点评价指标的相关性、针对性,尤其对涉及重点评价指标的佐证材料进行重点分析研判。二是组织好座谈、访谈。听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有关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对项目申报、管理、产出及资金分配使用,以及关于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度等方面的情况说明;对于重点内容,详细了解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的实质性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指标进行进一步了解。三是开展现场勘查、问卷调查。在掌握总体情况的前提下,根据评价要点,综合考虑资金量、项目类型及资料审核、座谈访谈阶段发现的具体情况,选取相关区县及重点项目开展现场评价,深入一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及受益群体进行调研,确保重点指标核实到位,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受益群体的满意度调查。 

  三、注重客观公正,做好质量把控,提高重点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一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客观公正评分。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选点调查、访谈座谈、资料核实、问卷调查、对比分析等方法,全面反映涉及重点绩效评价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规则,客观公正进行评分。二是做好质量把控,做到“得分有因、扣分有据”。针对每一项评价指标评分,制作工作底稿,详细描述得分扣分具体原因,同时附上佐证材料;与被评价单位做好充分沟通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向相关司局的反馈和沟通,结合相关司局的回复情况和意见建议,确定把握原则、统一评分口径。三是构建组内审理评议机制,提高工作质量。通过组员间交叉审理评议,对重要情况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并综合多方意见进行科学合理评分,确保评价结果经得起检验。 

  四、注重结果应用,做好沟通反馈,提高重点绩效评价的有效性 

  一是推动以评促改,提升工作质效。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将评价中发现的各类情况和评价结果向被评价单位反馈,压实被评价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其根据评价结果改进日常工作,确保绩效评价实现闭环管理。二是积极建言献策,服务决策参考。认真总结和梳理评价工作,结合开展的调查研究,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助力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发挥好“探头”“哨兵”“参谋”作用。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与转移支付常态化监督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一方面,以评价为切入口,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推动有关部门持续提升日常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深入贯彻全流程绩效管理理念,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引导各单位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多措并举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进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