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四大一级指标,分清必设、可选规则
行政事业单位所有项目绩效指标,统一分为四大一级指标: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各类指标设置有明确硬性规范,不可随意删减。
✅ 硬性必设要求
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为所有项目必设指标,缺一不可;工程基建、大型修缮、大额设备购置类项目,必须增设成本指标;民生服务类项目建议增设满意度指标,内部履职类项目可选择性不设置。
1. 产出指标(必设核心)
下设数量、质量、时效三大二级指标,核心回答:财政资金花出去,具体干成了哪些事。强制设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选择性设置:时效指标(根据项目进度、交付要求按需填报)实操示例:竣工验收合格率、设备故障率、采购完成数量、项目按时完工率、资金发放及时率等。
⚠️ 避雷:杜绝“提升工作水平、强化基础建设、完善服务体系”等虚化、无法量化的表述。
2. 效益指标(必设核心)
下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大二级指标,核心回答:项目落地后,带来了哪些实质性改变。具备量化条件的社会、生态效益,可通过货币化测算后归为经济效益指标,贴合项目实际即可。
3. 成本指标(按需必设)
主要适配基建工程、大型修缮、批量设备购置等高投入项目,用于核算经济、社会、生态成本,体现资金投入代价与管控成效;普通日常履职、一般性专项业务无需设置。
4. 满意度指标(可选)
面向群众、企业、服务对象的民生类、服务类项目必选设置;单位内部运行、业务保障类项目可免设。
二、通用权重分配模板
硬性红线: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权重占比不得低于60%,所有模板均符合一体化绩效规范,可直接复用。
方案A:基建/大型修缮/大额购置项目(设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20% + 产出指标40% + 效益指标20% + 满意度指标10% + 预算执行率10%适配:工程建设、房屋修缮、批量设备采购等重投入、重成本管控项目。
方案B:民生服务类项目(设满意度指标)
产出指标50% + 效益指标30% + 满意度指标10% + 预算执行率10%适配:面向群众、企业的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类项目。
方案C:内部履职/常规专项(不设满意度)
产出指标50% + 效益指标40% + 预算执行率10%适配:单位内部业务保障、履职运转、专项工作推进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