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拱墅区财政局根据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把绩效评价选题、评价现场和结果应用三道关口,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一是紧扣中心主题,把好评价选题关。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服务财政的原则,精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象,涉及重大政府投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化建设、部门整体以及街道财政运行等方面。2021年共对9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对象既包括5个项目绩效评价,也包括2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2个街道财政运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共计27.46亿元,多维度全视角反映全区单。
二是紧扣评价过程,把好现场质量关。采用“财政评价小组+第三方机构”形式,结合内部财政资源和外部机构专业力量,提升评价权威性和客观性。评前加强沟通,以财政监督局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为主成立财政评价小组,与第三方机构就被评项目进行充分对接沟通。评中全程跟踪,从前期调研、收集数据、设置指标到汇总分析、撰写报告,财政评价小组持续跟进,把控评价方向,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沟通。评后强化协商,开展评价报告集中会审,对评价报告内容特别是评价发现的问题,与第三方机构逐项沟通核实,并征求被评单位意见,着力提高评价报告质量。
三是紧扣闭环管理,把好结果应用关。结合两区合并后财政管理要求、预算一体化管理、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实际等情况,根据评价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评价意见建议,指导被评单位落实整改,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绩效管理成果应用规定,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在年度预算编制时予以细化明确。梳理汇总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形成评价发现问题《共性清单》,督促单位对照清单规范管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加强绩效信息公开,依法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