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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坚持“四个引领”发挥“四个作用”以高质量党建推动绩效评价高质量发展

2022-08-16 11: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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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青岛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四个引领”,发挥“四个作用”,以高质量党建推动绩效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建统揽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点站位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突出推进改革发展、保障重点领域和加强薄弱环节等方面,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评价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以及PPP项目、政府采购、政府引导基金等专项领域,对财政资金实施效果跟踪问效。

  坚持组织引领,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结合“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大起底”要求,对以前年度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将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资金项目作为财政评价的重点内容,强化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把绩效评价工作放在全省全国坐标中找方位,举一反三查摆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破”“立”并举,研究探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等工作方法路径,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新征程上创造更多的青岛速度、青岛经验、青岛名片。

  坚持作风引领,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走进服务对象、走进区市基层,广泛开展专题调研,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针对绩效评价工作存在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的现状,进一步整合业务流程,将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评价、市级安排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评价实现“三位一体”统筹部署、统一培训、集中调度、对口服务,并将评价工作嵌入部门决算环节,实现同布置、同开展、同公开,切实提升预算部门、单位工作效率。充分采纳各区市的意见建议,统一规范对区市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青岛市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坚持创新引领,充分提升绩效评价质效

  将“悟思想”和“抓实干”相结合,自查自纠绩效评价痛点难点堵点,群策群力、边学边促、边研边干,把解决问题作为创新动力。政治上立标准,按照“全方位”绩效管理的要求,统筹推进项目、部门、政府三级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方向不偏、应评尽评。质量上强把关,采取实地调研、专家座谈等方式,优化611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源头防止部门绩效评价得分虚高的问题。应用上提要求,结合部门开展绩效评价情况开展抽查复核,结果与实际情况偏离度较大的予以通报,在下一年度分配资金时予以从严、从紧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