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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四化”工作法 推动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2022-11-29 10: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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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按照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统一部署,辽宁监管局就地开展了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运用“四化”工作法,推动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一、工作分工“责任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第一时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全面领导评价工作;处长任副组长,负责把控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明确牵头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二是优化工作方案,突出评价重点。认真研究财政部评价要求和指标体系,以财政资金产出效果为导向,对我局评价工作方案进行优化,主动同主管部门座谈了解情况,结合补助资金占比、监管任务量等因素精准选点。三是深入学习政策,把握正确方向。采取“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的方式,深入领会评价工作的目的意义、研究如何围绕指标体系开展评价,及时向部机关请示并同主管部门沟通,精准把握评价工作的实质要求。 

  二、落实责任“链条化” 

  一方面评价工作组按照部监督评价局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分解评价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评价工作有序实施、规范推进。对工作人员编写的底稿,建立牵头负责人初审、处长复核、局领导审定的底稿审理机制;在征求意见函和反馈意见认定阶段,由评价组组长召集,对问题进行集体认定。另一方面督促被评价单位切实负起责任,与被评价单位建立沟通机制,明确被评价方的工作保障责任,向对方联络员有效传递压力,确保评价资料提供到位、专业问题沟通顺畅、工作底稿签返及时。 

  三、控制质量“标准化”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绩效评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并结合以往开展的绩效评价经验,制定评价工作模板。二是明确评价口径。及时在向部里报告的周报里反映遇到问题,认真研究部机关回复口径,真正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客观反映各地区情况。三是同时统筹推进食品药品两个方向评价工作。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从省本级到各市,评价组按照制定的工作模板,同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两个方向工作,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提升了评价工作的质量效果。 

  四、反映问题“精准化” 

  一是确保发现问题“准”。评价组坚持高起点评价、高站位思考,始终把对预算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评价作为检视预算单位履行职能的切入点,努力透过表象看实质,反映问题尽可能直达本质。二是保证认定问题“实”。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评价指出的每项问题都必须认真查找政策依据,并与对方单位反复沟通,全方位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工作机制,在评价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集中。三是做到反映问题“真”。坚持求真务实,主动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和服务基层的理念,对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的困难和工作建议,积极通过信息调研向财政部反馈,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