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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到期专项资金 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

2023-12-09 14: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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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福建省财政厅对7个2023年到期专项开展实施期内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重点了解三年政策实施期内(2021—2023年)财政政策兑现情况和实施效果,为2024年新增立项事前评估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福建省财政厅将到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贯穿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根据相关标准和程序,围绕2021—2023年政策实施期内,从政策设计、执行到产生效益全周期过程中的经济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就2024年政策继续实施必要性、拟实施项目与前一轮实施效果的有效衔接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同时,邀请绩效评价智库专家对部分专项绩效指标评分情况进行指导,在借鉴财政部和福建省现有绩效评价指标库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评价指标名称、内涵解释、评分标准等体系建设,提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省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开展调研摸底、数据采集等工作,从政策实施期内执行是否规范到位、是否取得成效,资金是否真正发挥效益、政策调整是否及时等方面入手,全方位综合衡量财政政策兑现情况和实施效果。坚持“开门做绩效”,通过网络征集意见、深入基层项目单位现场,倾听基层部门与政策受众对象在政策设计、资金使用分配等方面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借助大数据精准发力。强化“财政+”思维,坚持“跳出财政看财政”,完善重大政策和项目基础数据报表采集和分析体系,全方位统计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实物量和质量指标等信息,提高评价的精准性和完整性。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评价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快“绩效主题数据”建设,融合年初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管理等基础数据,为评价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强化对评价基础数据的综合分析研判,探索通过“大数据+模型”方式进行评估,提高评价科学性与合理性。

福建省财政厅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政策评估和事前评估的有机统一,结合评价发现问题及结果,精准应用到事前绩效评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在项目新一轮周期开展前,将评价结果衔接运用于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项目预算合理性等方面的评估,根据评价所发现的问题,提出资金核减或项目取消等建议。二是根据《福建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对评价结果进行量化分析,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将财政重点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政策调整挂钩。三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评价结果,压紧压实部门整改责任,稳妥有序推进整改,修正政策偏差,助力提升政策制定和实施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