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政积极规范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 激发预算绩效管理“新动能”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宁波市财政局于近日制定出台《宁波市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引导和监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宁波市财政局于近日制定出台《宁波市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引导和监管。
预算部门和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自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河北省石家庄市财政局以绩效评价为抓手,着力强化部门绩效意识,部门绩效自评工作不走过场,真起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以绩效评价 行业执业准则为指导,以岗位能力培养为核心,结合市场需 求、实操能力、专业要求,打造中国特色的绩效评价培训体系,助力中国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近日,常州市财政局修订出台了《财政绩效评价业务操作规程》,坚持科学规范,强化质量保证,注重评价实效,着力打造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标准,促进财政评价质量提升,强化结果应用取得实效。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察委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9月23日上午,由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主办的财会监督检查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暨财会监督人才库(监督检查方向)首批学员第一次集训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班。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局长杨瑞金出席并讲话,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主任欧阳宗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张凤玲
2021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绩效评价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阅卷工作顺利完成,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发布,并对成绩优异学员公示表彰
财政部—财预〔2021〕6 号指出: 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自身绩效的做法亟待规范! 专家呼吁:适时推动“绩效评价师”进入“国家职业法典”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以绩效评价 行业执业准则为指导,以岗位能力培养为核心,结合市场需 求、实操能力、专业要求,打造中国特色的绩效评价培训体系,助力中国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