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四个注重” 扎实开展 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创新评价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创新评价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山西监管局在财政部统一指导下,认真部署、有序推进,圆满完成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国家重大民生工程,是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的主要手段。为提升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在贵州省使用质效,近期,财政部贵州监管局把握“三个精准”
监管五处蒋亮华处长指出,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以评促规,以评促效,以评促收。对于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有的地方立即整改,情况较好,但个别地方仍然存在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情况。他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管理
保障性安居工程处处落脚民生、件件关乎百姓,湖北监管局充分认识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为了集中力量做好此项工作,局党组将该项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
完成对2020年度29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财政资金426030.95万元,单位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达100%,为2022年度全面实现惠安县预算绩效管理方案规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强化绩效信息公开。建立完善的
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从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和后续管理等方面切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措施,扩大绩效评价成果利用,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发挥好监管局的“哨兵”、“探头”和“参谋”作用。
财政部根据有关绩效评价报告,于2022年初分别下发了农田建设、山水林田湖草、农村环境整治等3项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通知。湖北监管局迅速行动,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方机构“择优而取”。优选业务水准较高、业务范围更加综合的第三方机构,严格遵循“委托受理、方案设计、实施评价、撰写报告”程序,确保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等方面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明确第三方机构评价期限、权利义务、责任追究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