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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自治区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更加突出实效

2021-10-16 15: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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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工作要求,博州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财政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着力推动财政资金持续提质增效。

  一是突出服务大局。立足落实自治区“3+1”工作部署,对疫情防控、基础教育现代化及学校建设等投入开展评价,共涉及25个重点项目49200万元。

  二是提高评价时效。为有效对接项目入库和预算编制的时间要求,今年财政重点评价整体工作比2020年将提前2个月完成。4月遴选项目,5月确定项目,6月开展自评,7月进行材料审阅和现场评价并完成报告初稿,8月集中审定报告并应用。

  三是强化评价质量。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业务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联动工作机制,实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对第三方机构开展分阶段、分人员、分内容的全程节点培训。建立报告点评机制,组织对绩效报告初稿进行点评分析,再按程序审核确定。

  四是加强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将按照预算安排“双挂钩”办法应用于2022年预算编制,压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强化绩效信息公开,不涉密的重点评价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