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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抓创新,绩效管理显质效——济宁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深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024-06-29 08: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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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济宁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牢树“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理念,强化管理抓创新,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编制部门预算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结合中心提报预算项目实际情况,全面设置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逐步将绩效目标编报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同时,科学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不断优化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随着改革进程不断深入,中心开展了全过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打造“项目入库分析成本、预算编制细化成本、 预算审核核定成本、预算执行控制成本、预算完成评价成本”五个环节的管理“闭环”,达到以成本控制绩效目标与产出效果实现程度的目的。

  强化绩效运行监控。严格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在预算执行中,定期组织开展自评或引入第三方等方式对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梳理分类,及时反馈给被评价科室,督导各科室根据整改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按时报送绩效完善方案,从而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将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不断提升中心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预算经费、加强预算管理和完善政策实施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削减或取消。同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作为对科室单位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科室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各科室完善结果应用机制,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