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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解答(绩效评价篇)

2025-01-16 08: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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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篇

★No.1 政策问答

Q:《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含哪些方面?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单位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部门评价是指预算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本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No.2 政策问答

Q:绩效评价的对象是什么?

单位自评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部门评价对象应根据工作需要,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随机选择一般性项目。参照省厅做法,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特点,将部门评价的周期划定为3年,实现部门重点评价项目全覆盖。

财政评价对象应根据工作需要,优先选择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对重点项目应周期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No.3 政策问答

Q:财政评价的内容是什么?

单位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财政和部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以及其他内容等。

No.4 政策问答

Q:绩效评价指标和权重有哪些要求?

单位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单位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 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财政和部门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一致性,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财政和部门评价指标的权重根据各项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确定,应当突出结果导向,原则上产出、效益指标权重不低于60%。同一评价对象处于不同实施阶段时,指标权重应体现差异性,其中,实施期间的评价更加注重决策、过程和产出,实施期结束后的评价更加注重产出和效益。

No.5 政策问答

Q:绩效评价的标准和方法有哪些?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单位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财政和部门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No.6 政策问答

Q:绩效评价是如何组织管理的?

财政部门负责拟定绩效评价制度办法,指导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督促部门充分应用自评和评价结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

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办法,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开展自评工作,汇总自评结果,加强自评结果审核和应用;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积极配合财政评价工作,落实评价整改意见。

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按照要求具体负责自评工作,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No.7 政策问答

Q:财政和部门评价的环节有哪些?

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下达绩效评价通知;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并进行现场调研、座谈;核实有关情况,分析形成初步结论;与被评价部门(单位)交换意见;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No.8 政策问答

Q:财政和部门评价可以聘请第三方开展吗?

财政和部门评价根据需要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相关领域专家(以下简称第三方,主要是指与资金使用单位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并加强对第三方的指导,对第三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推动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要体现委托人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一般由主管财务的机构委托,确保绩效评价的独立、客观、公正。

No.9 政策问答

Q:绩效评价结果如何应用?

单位自评结果主要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形式反映;财政和部门评价结果主要以绩效评价报告的形式体现。绩效评价工作和结果应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各部门应当按照要求随同部门决算向本级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和单位应切实加强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自评结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预算执行率偏低、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要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应在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并明确整改时限;被评价部门(单位)应当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各部门应按要求将部门评价结果报送本级财政部门,评价结果作为本部门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财政评价结果作为安排政府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要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相应调减预算或整改到位后再予安排。

No.10 政策问答

Q:绩效评价是如何公开的?

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编入政府决算和本部门决算,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依法予以公开。

No.11 政策问答

Q:什么是财政重点评价?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财政重点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相对于单位自我评价和部门评价而言的,评价主体是财政部门,即由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重点评价对象主要是涉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其项目具有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特点。

财政重点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的决策情况、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的产出和效益情况等,集中对政策和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依据。

2022年,市级财政重点评价坚持从严评审、问题导向,评价项目涵盖教育、交通、保障房、社保基金、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努力推动绩效重点项目评价工作增量扩面、提质增效。

No.12 政策问答

Q:财政重点评价怎么评?

根据年初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采取市县样本数据全覆盖等方式,依托评价指标对选定重大事项进行重点评价。财政重点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共性项目指标体系和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主要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情况,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财政重点评价指标的权重根据各项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确定,突出结果导向。

市财政局每年都会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评价过程中,评价标准设定科学与否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为更好发挥绩效评价作用,在评价指标设置方面,细分为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其中绩效指标包括共性项目指标和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主要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情况;绩效标准分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和其他标准等4类,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环节主要包括:收集材料,获取项目基本情况,研究设计评价工作方案;完善基础数据报表采集体系,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整理、加工阶段项目相关反馈数据,从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及取得的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挖掘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重点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现场调研、座谈,核实有关问题具体情况,分析形成初步结论;研究得出相关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与被评价部门(单位)交换意见,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No.13 政策问答

Q:财政重点评价结果怎么用?

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财政部门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是根据预算绩效结果进行问题整改,财政部门在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并明确整改时限;被评价部门(单位)应当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根据预算绩效结果进行惩戒问责,原则上,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要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相应调减预算或整改到位后再予安排。

近年来,我市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科技、数字化、促工业发展、垃圾处理等领域以及部分涉企资金,抓实问题整改、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修订管理办法,建立项目库,规范定额标准。对不规范的分配进行了整改,对于改进管理、优化预算安排、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酒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