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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提质增效“快进键” 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结果抽查复核工作

2025-02-07 08: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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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质量,黑龙江省财政厅积极开展2023年度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和重点评价结果的抽查复核工作,围绕“四个坚持”,聚焦“准、严、细、效”精准发力,促进省级部门绩效评价管理提质增效,推动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益。

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确定复核对象。一是注重整体协同,将抽查复核工作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统筹关联,以绩效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的部门为重点,抽查率达到全部省级部门的10%。二是加强全面审视,在全面梳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价、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和重点项目部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归纳绩效评价结果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方面共性问题,为精准确定抽查复核范围提供抓手。三是注重针对性,将预算执行率低但绩效评价分数较高或涉及金额较大的项目作为抽查复核对象,确保抽查工作精准有力。

二、坚持规范严谨,提高审核工作质效。一是提前与被抽查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全面收集掌握拟复核项目情况,下达《绩效评价结果抽查复核通知书》,明晰抽查对象和佐证资料清单,确保信息通畅,部门理解精准到位。二是建立“财政+第三方”协同机制,财政部门明确工作标准和程序,强化过程管理,严把质量关;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派专人全程参与,确保复核结果客观、公正、可信。三是采取“非现场+现场”的工作方式,非现场工作侧重于资料审核,并结合询问、面谈等方式进一步核实,现场工作侧重于核查资金使用实际情况、佐证依据充分性等,确保复核严谨准确。对于复核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抽查部门沟通反馈,逐一制作工作底稿,确保工作严肃性。

三、坚持科学合理,做优做细复核工作。一是精心设计《绩效评价结果抽查复核情况表》,从评价结果完整性、规范性、依据充分性、填报准确性以及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等多维度进行复核,全方位评价部门绩效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结合部门报送材料的“卷面分”和实际产出效益评价的“业绩值”,对照绩效目标,全面审视资金管理和目标完成情况,形成抽查复核结论。三是统一复核标准和尺度,抓好抽查复核小组间协调,明确审查口径、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各组就工作进展和问题定性共同研究讨论,增强复核工作质效。

四、坚持结果运用,完善预算管理链条。一是逐部门形成抽查复核结论报告和结果反馈书,分类处理抽查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对于可即时整改的问题,督导部门立检立改并举一反三,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期限和要求。二是以抽查复核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督导相关部门全面审视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从源头上促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更科学、更规范。三是与厅内相关处室共享抽查复核结果和应用意见,推动与部门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实现评价结果的深度广泛应用,让绩效评价管理真正长出“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