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浙江监管局根据财政部要求,立足“三个坚持”扎实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审核,推动资金更好发挥效益。
(一)坚持高位推动,吃透政策精神。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把握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支持政策;认真学习财政部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把握绩效管理要求和评分标准;制定评价计划,明确审核时间表和路线图,对照评价指标逐条梳理关注点,开展审前培训,做到政策要点心中记、评价指标心中清、常见问题心中明,为科学、规范、高效开展审核工作打好基础。
(二)坚持实字为要,评准评细绩效。结合资金量大小和往年抽审情况,选取三个地区,开展现场审核,并对配售型保障房、城中村改造等新增评价内容进行重点关注。综合运用资料比对、数据分析、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就绩效评价结果与相关佐证材料进行逐项比对验证,分析自评得分与评分标准、佐证材料的匹配度。评价中加强与财政、住建部门的协同,就指标设置背景和评分标准进行深入分析和延伸,对照规则开展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和量化打分,确保审核结果更加客观。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提升。建立长效跟踪机制,对以前年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就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储备库建设、绩效管理等以往年度易扣分点开展跟踪评估,提出管理建议,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就今年审核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管理建议,及时反馈省级财政、住建部门,督促其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整改、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