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对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具有重要作用。青岛监管局高度重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坚持“四个强化”,做到审核与服务并举,有力助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更好落实、惠及民生。
一、强化谋划部署,筑牢工作“奠基石”
一是建章立制,统一审核标准。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修订《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审核工作标准化规程》,明确各项评价指标审核的重点,优化工作流程,统一评审尺度,细化关键节点,在审核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保障并提高绩效评价质效。
二是细化安排,打牢评价基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审核工作组,并按资金方向分设三个小组,制定《审核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进度安排;组织开展集中培训,认真学习资金管理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等政策文件,系统梳理项目总体情况,聚焦审核重点和执行标准,确保审核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信息共享,增强工作协同。统筹衔接绩效自评审核与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强化工作联动与成果利用。全面查阅梳理其他单位的相关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重点关注同类问题是否仍然存在,提高审核效率。
二、强化沟通交流,架好协同“连心桥”
一是动态跟踪,提升自评质效。主动与青岛市财政部门、住建部门对接,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协调,跟踪自评工作进展,督促及时报送自评报告及完整佐证材料。
二是及时沟通,加强联动配合。审核过程中,就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及时与住建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等相关单位深入沟通交流,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核结果准确度。
三是加强调度,紧扣关键节点。定期召开审核工作组碰头会,统筹调度阶段性审核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审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梳理各小组审核发现的问题,研究部署同步开展调研,加强政策研究,提升审核质效。
三、强化审核方法,严把质量“控制阀”
一是多措并举,做细资料审核。对照青岛市自评情况,按照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查阅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资料,核查统计范围、计算单位、时间节点等要素,检查计算公式运用、权重设置等情况,通过横向比对、纵向分析等方法验证数据间的内在关联性,认真细致核实资料。
二是多维推进,做实现场抽查。按照年度轮查的原则,结合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任务量,综合研判选取实地抽查地区。现场审核预算指标文件、项目明细账、支付凭证等财务资料,抽查满意度调查问卷,实地查勘项目建设情况,纵深开展现场抽查。
三是集体研究,做准评价结果。按照“总分结合、统一口径”的原则,优化打分流程设计。各小组按照标准化操作规程的审核要点和标准,分析评价指标完成情况,提交审核小组会议,集体研究明确评价口径,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客观公正确定评分,真实准确反映青岛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
四、强化问题导向,激活成效“倍增器”
一是问题靶向,督促整改完善。将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贯穿审核工作全过程,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持续督促整改完善,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国家民生政策精准落地。
二是建言献策,发挥“参谋”作用。结合审核和实地抽查中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调研分析相关单位执行政策及管理使用资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审核报告、工作简报等多渠道积极反映,为地方政府、财政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参考,近年来多篇材料被青岛市领导批示、财政部《要情信息》《财政监管业务动态信息》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