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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以评促管” 部门重点绩效评价进阶向好

2025-08-25 08: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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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财政部印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五年一个周期、重点项目全覆盖”的思路,甘肃省酒泉市财政局组织市直部门选取反映部门核心职能、巡视巡察关注的重点领域、资金量大的重点项目和下属单位开展了2025年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截至目前,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已全部完成。

为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管理,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精准,近期,市财政局组织专人按照30%的比例对部门重点评价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复核。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总体成效向好,有效发挥了“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针对部分部门还存在指标体系设置不合理、评价评分不严谨、评价报告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市财政局通过“靶向整改+长效治理”组合拳,切实将评价发现问题转化为提升部门绩效的契机。

从抽查复核情况来看,部门绩效评价发生明显变化。一是评价体系更切合实际。紧密围绕部门核心职能与年度重点工作,在指标设置上既突出“硬任务”的量化考核,如重点任务完成率、资金投入产出比等,又兼顾“软效能”的质量评估,如服务对象满意度、部门工作贡献度等。同时,结合部门特性动态调整指标权重,避免“一刀切”,使评价指标与部门履职实际、任务目标落地需求高度契合,真正实现 “考其所做、评其所长”。

二是评价过程更趋于规范。从评价方案制定到意见反馈等各环节建立标准化流程。方案制定前,广泛征求业务骨干、行业专家及服务对象意见,确保科学性;评价实施中,建立动态沟通机制,若对指标理解、结果判定等产生分歧时,及时组织业务骨干、行业专家进行分析论证形成统一思想;评价结束后,通过交叉复核、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过程监督,有效防范评价的主观性与随意性。

三是结果应用更注重实效。改变“评价结束即归档”的传统模式,健全了反馈整改机制。评价小组在评价抽查复核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问题清单及成效通报,明确责任单位与整改时限,为高效推进问题整改提供刚性约束。将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调整紧密结合,推动“评价—反馈—整改—提升”闭环管理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推动了部门绩效理念融入日常,资金效能质效齐升,问题整改靶向精准,工作导向更加清晰,形成了财政资金“以评促管”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