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监管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决策部署,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提升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党建引领、目标引领、标准引领、结果引领,系统推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评价工作根基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将党建引领贯穿评价工作全过程,确保工作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从服务国防建设、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此次绩效评价的重要性,从资金合规性、项目有效性、对象获得感三维度,开展政策—资金—效益全链条评价,确保中央财政资金精准滴灌优抚群体。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提升执行效能。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抓好会议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前期准备、现场评价、报告撰写等全流程任务。建立每日碰头、每周调度机制,实行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进度可视化管理,形成闭环工作格局。三是深化系统学习,提升专业能力。将绩效评价与优抚医院发展改革相结合,组织全员研学《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优抚医院管理办法》和相关绩效评价制度等政策规定,邀请专家开展医院运营研讨,结合典型案例提升政策把握与专业研判能力,夯实评价工作基础。
二、强化目标引领,精准靶向资金监管
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与民生关切,以关键环节为切入点,推动绩效评价从全面覆盖向精准发力聚焦,提升绩效评价针对性。一是聚焦资金安全,严守合规底线。坚持以资金拨付和使用为主线,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比对资金下达文件与分配台账,核查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采购和支付等问题,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二是聚焦项目实施,强化过程管控。对照设备采购合同与配置清单,核实设备配置完成率;对照环境改造施工日志与验收报告,核实维修改造完成率;对照设备运行记录与医护访谈,核实设备运行率。通过近年数据纵向对比与区域横向分析,量化评估项目成效。三是聚焦民生实效,践行服务导向。采取面对面访谈+电话回访方式,围绕就医便利度、服务质量等维度开展优抚对象满意度调查,同步收集医护人员对设备使用、培训支持的意见建议,精准识别项目堵点,为政策优化提供一线数据支撑。
三、强化标准引领,推进科学规范评价
把握财政科学管理要求,优化评价方法、流程与标准,提升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与权威性。一是紧扣绩效内容,突出实效导向。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聚焦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维度,依据评价指标权重,强化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可持续性与服务对象满意度考核,推动评价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型。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监管质效。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非现场数据分析,锁定疑点线索后实施“线上筛查+线下核证”联动核查。探索开展方案审核—中期会商—报告审理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程序规范、证据充分。三是统一评价标准,强化协同联动。与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及相关监管局建立日常沟通协作机制,统一资产管理规范性、设备使用效率等核心指标评分标准与数据口径,校准跨区域差异,实现全国评价一把尺子量到底。
四、强化结果引领,释放评价乘数效应
坚持将结果应用作为评价落脚点,推动成果转化为政策优化、管理改进与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一是闭环推进问题整改,压实主体责任。建立问题发现—整改督办—复核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明确整改时限与要求,督促地方财政与主管部门落实责任。推动优抚医院健全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效果追踪全链条内控体系,提升自主管理能力。二是深化政策研究分析,服务科学决策。在全面评价基础上,总结优抚医院典型经验,剖析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问题及成因,形成政策建议,为完善退役军人保障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强化成果刚性应用,发挥激励作用。及时将评价结果上报财政部相关司局,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参考,督促地方财政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实质性挂钩,强化绩效评价指挥棒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