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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全流程发力 夯实农业经营主体能力 提升绩效评价“基本功”

2025-09-26 08: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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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和要求,新疆监管局对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突出“精准、重点、实效”持续发力,助推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前期工作突出“精准” 

  新疆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绩效评价工作,成立由监管局主导、第三方机构参与的绩效评价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绩效评价小组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政策文件,紧扣评价要求,深入剖析资金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内容,确定评价方向,做到有的放矢。加强与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沟通协调,详细了解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全貌、特点、分布,制定具体绩效评价工作计划,有序分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标准、倒排评价时间表,充分摸底调研科学选取评价样本县市,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评价过程突出“重点” 

  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依托平台资金“顺向可查、逆向可溯”的特点,关注预算下达是否及时、资金拨付是否合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紧盯“强主体,兴农业,提能力,富万家”的绩效目标,以实施方案、项目执行、结算审计、绩效自评等核心资料为依据,评价资金与项目决策科学合理性、过程管理合规性、产出和效益实现程度、自评结果客观公正性等有关情况。围绕农民群众是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的参与者、执行者、受益者的主体地位,通过资料查阅、数据统计、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检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使用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反映资金质效结果。 

  坚持内控管理与绩效评价相结合,通过每日开会分析数据,每周总结上报信息,与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和牵头监管局加强沟通,严格执行并及时完善评价工作各项要求,做到作风客观公允、问题定性准确、评价依据充分、印证资料全面。 

  三、结果运用突出“实效” 

  绩效评价工作组紧紧抓住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这个“牛鼻子”,深入分析查找实地评价县的问题成因,要求做到有问题立查立改,不断完善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全面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绩效。针对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反馈,要求督促各地对照问题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同时,结合评价情况,有针对性建议自治区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步向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和牵头局反馈评价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为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评价尺度提供参考,助力推进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