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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财政:“三个加强”推进绩效自评提质增效

2025-09-25 08: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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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和履职效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盐城市财政局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质量复审工作。在全面核查各部门绩效自评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选取12个部门共37个项目开展自评质量复核,聚焦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自评分析的“相关性、有效性”等核心维度,共计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26条,有力推动绩效自评实现从“扩面”到“提质”、从“形式完备”到“实效导向”的转型升级。

       一是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推进绩效目标编制标准化,针对部分项目绩效指标关联性不强、分类不清等情况,制定并印发《盐城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操作指南》,明确绩效目标填报规范与方法,为全市预算单位提供清晰、可操作的编制指引。强化指标值量化管理,按照量化指标占比不低于50%的要求,推动绩效指标由定性描述向定量表达转变,指导预算单位优先采用数值、比率等具象化方式表述绩效目标,最大限度减少“提高”“完善”等模糊表述。持续完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的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四年以来已初步建成覆盖多领域绩效指标库,为绩效目标编制和审核提供支撑。

       二是加强绩效分析填报规范性。强化自评分析与得分的匹配度,指导预算单位围绕扣分项展开深入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确保分析内容与评价结果紧密衔接,杜绝“分析跑题”“评析分离”。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预算单位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维度系统梳理和归类存在问题,要求剖析深层原因,提高问题和建议针对性。针对“资金执行偏慢”“流程待优化”等情况,推动挖掘政策制定偏差、管理机制不足等系统性问题,切实提升自评分析的深度与实效,增强结果应用的参考价值。

       三是加强自评结果应用约束性。压实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业务与财务人员协同参与绩效全过程管理。针对财政复核反馈的问题与建议,落实执行限期整改机制,推动部门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政策实施效能。强化绩效约束,推动部门单位将自评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构建“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真正实现“以评促改、以评增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履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