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监〔2025〕35号)要求,我局顺利完成了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审核工作。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财政厅提交的整改资料,我局逐一核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持续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对于尚未整改的问题,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各市县具体情况,认真落实整改,确保相关问题应改尽改;督促其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推动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和过程督导,做到财政资金精准使用、高效运转。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事前-事中-事后闭环机制,强化监管流程和效率,全链条追踪,确保“花钱必问效”,强化结果应用,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