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水平,严格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管,促进绩效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市财政局出台《郴州市财政局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以考核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包括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质量、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以及基础工作等。在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组织对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进行百分制量化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并与当年付费及下一年度承担绩效评价工作任务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