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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财政局:“三措并举”压实主评人责任 筑牢预算绩效评价质量生命线

2025-12-30 08: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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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吕梁市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吕梁市财政局针对当前“主评人履职不到位、过程参与不实”的突出问题,制定《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管理的通知》,着力筑牢绩效评价质量生命线。

  建立全程负责制,明确主评人为第一责任人。《通知》确立并严格落实主评人全程负责制。明确主评人是项目评价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牵头并全程实质性参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确保评价方案科学、数据核实准确、报告客观公正。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将作为考核主评人履职能力的核心依据,直接与其个人专业信誉评价挂钩,实现责任具体化。

  实施联动监督机制,财政人员深入关键节点。为杜绝评价过程“走过场”,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督。要求主评人必须深入项目现场开展实地勘查。同时,创新建立财政联动监督机制,财政部门将派人与主评人共同参与关键节点的实地评价,进行现场监督与指导,进一步掌握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程序的规范性与数据的真实性,将质量管控关口前移。

  强化失信惩戒,建立“黑名单”严肃追责。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明确责任追究措施。对存在挂名免责、未实地参与、报告质量低下等履职不力行为的主评人,将立即责令第三方机构更换,并列入“吕梁市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主评人,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与吕梁市范围内所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业务。对涉及的第三方机构,将采取约谈、通报、扣减委托费用等处理,形成机构与个人联动的惩戒约束体系。

  强化对主评人的责任约束,是吕梁市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关键一环,通过管住“关键人”来规范“第三方”,将全面提升绩效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有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