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浙江监管局坚持“强统筹、严抽查、促整改”三维靶向聚力,强化问题导向,从项目、资金、绩效全链条介入,扎实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切实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一、靠前谋划,以实发力
一是夯实抽查基础。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与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布置绩效自评工作,对绩效自评范围、自评主要内容和方法、自评结果报送及结果应用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抽查复核任务。二是推进部门协同。主动向省财政厅沟通了解自评工作开展进度,根据自评清单梳理结果报送情况,压实部门绩效评价主体责任,为下一步开展抽查复核工作做好准备。三是强化人员力量。组织开展查前培训,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与核查要点,统一评判口径,确保抽查人员对标对表、同频发力。
二、多措并举,以严求质
一是聚焦民生领域。科学综合研判自评报告完整性筛查情况、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掌握情况、绩效自评报告抄送情况、近年自评抽查复核资金类型等因素,精准圈定抽查方向,重点选取民生领域相关资金开展复核,并综合发现疑点、资金量大小等选取6个区县开展现场复核,提高抽查工作针对性和代表性。二是全面统筹分析。将同一年度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或政策的各级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一并纳入绩效自评抽查复核范围。抽查过程中,与省级主管部门座谈,了解掌握资金分解、执行,项目分布、实施情况;通过查阅资料、问询、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平台比对自评结果与监控结果的差异,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链条、全方位评价。三是锚定抽查重点。严格按照要求,细化制定抽查复核工作方案,深入核实预算执行率、资金拨付规范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自评结果匹配性、资金安全风险等,开展评价。
三、长效赋能,以改促升
一是及时反馈情况。针对自评抽查复核发现的问题,与省民政厅、财政厅开展反馈,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对有关问题及时向上反馈,帮助地方提升管理。二是分类整改提效。对于此次抽查发现的问题,将立行立改与限期整改相结合,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项目档案材料不完善等能即时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边对照检查、边整改落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和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压实主管部门责任,督促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三是建立整改闭环。坚持问题导向,将督促提升作为抽查复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上到下强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倒逼地方相关部门进一步树牢绩效管理意识,规范资金管理,提升资金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