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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监管局:三个注重 做好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2026-02-15 08: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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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江苏监管局坚持“三个注重”,扎实做好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客观评估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撑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系统协同,凝聚评价工作合力 

  专项资金覆盖主体多样、项目类型丰富,必须强化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操作指南,把握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明确评价内容、重点任务、人员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评价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深化部门联动。主动对接财政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通过专题座谈、业务对接等方式,统一评价工作共识,厘清各主体责任分工;重点了解年度专项资金分配下达、项目申报立项、实施推进及目标完成情况,同步收集项目单位基本概况、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报告等相关资料,为现场评价筑牢数据支撑。三是健全沟通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渠道,设立工作联络员,推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与项目单位之间的精准对接、快速响应,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专题会议,及时解决评价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详细情况,确保评价工作高效推进。 

  二、注重精准导向,提升评价工作质效 

  以“资金效益最大化、政策落地精准化”为核心,聚焦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大维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一是紧扣政策导向,把握评价核心。全面核查资金分配的科学性、项目立项的合规性、政策匹配的精准性,重点关注资金是否投向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确保评价工作始终围绕政策初衷发力。二是紧盯资金流向,规范评价路径。梳理资金从分配下达、拨付使用到项目落地的全流程脉络,通过核对资金流与项目任务量、实施进度的匹配度,核查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精准掌握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高效”,明确评价重点和核查方向。三是聚焦绩效目标,夯实评价依据。围绕重点绩效评价核心指标,重点核实项目实施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政策红利释放效果等;通过实地走访项目现场、访谈企业负责人及一线工作人员、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全面了解项目的实际贡献,客观评估群众满意度和政策实施效应,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公正权威。 

  三、注重成果运用,深化评价应用价值 

  把绩效评价成果转化作为关键抓手,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评价成果与政策完善、资金管理、项目优化深度融合。一是强化问题整改。对评价中发现的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推进滞后、管理流程不完善等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实现“即发现、即反馈、即整改”;督促项目单位举一反三,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二是优化政策建议。结合评价过程中的外部观察与项目实施的内部实际,深入梳理资金规范使用的有效路径和负面清单,针对项目申报、资金拨付、过程监管、验收考核等关键环节存在的堵点难点,提出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针对性建议,助力项目加快实施、提质增效。三是服务政策完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汇总基层反馈意见、企业诉求及评价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专项绩效评价报告,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反馈,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优化、政策调整完善提供参考依据,提升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适配度,实现政策实施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