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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苏监管局:顺利完成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2021-12-03 1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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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江苏监管局精心组织,切实履职,顺利完成2020年度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准备。收到财政部通知后,江苏监管局迅速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点,统一评价口径,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部门沟通,加强上下联动。主动与省财政厅、工信厅等部门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收集省级层面相关资料,了解全省应急物资保障总体情况。下达绩效评价工作通知,通过局中央转移支付动态监管系统收集全省市县区绩效评价资料,筛选现场抽评地区,主动告知绩效评价的工作重点等内容,为绩效评价现场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运用多种方式,确保评价质量。通过访谈座谈、实地调查、材料核实、对比分析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评价,严格按照规定口径进行绩效评价,切实做到有理有据,公正客观。对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及时记录,每周形成工作周报向财政部请示汇报,谨慎把握资金评价尺度。

  四、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规范。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要求相关单位限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水平和项目资金的综合效益。发挥监管局就近就地优势,对存在的普遍性、制度性问题,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解决思路,总结汇总后上报财政部,推动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国家应急管理水平。

  五、承担牵头职责,彰显责任担当。作为牵头单位,在按时保质完成本省绩效评价任务基础上,积极配合财政部工作,对接参评各省监管局,发挥沟通桥梁作用。在绩效评价实施阶段,每周整理汇总各省工作周报,以便财政部掌握各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答疑点问题;在汇总评价报告阶段,收集各监管局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其中四省报告进行审理,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