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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发布-绩效评价需关注这些科目变化

2026-09-03 08: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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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印发《202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自202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保持科目体系总体稳定基础上,结合政策改革开展局部修订,新增、删除、修改一批收支科目。政府收支分类是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的基础载体,科目调整不只是编码与名称的简单改动,更折射政策导向与支出结构变化,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出新要求。

1.补齐长期护理保险核算短板

政策迭代催生科目更新,民生保障领域变化尤为突出。本次增设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关科目,并在支出经济科目说明中增加“长期护理”表述,补齐长期护理保险预算核算短板。绩效评价要紧跟科目变化,厘清新旧科目衔接关系,不能直接沿用往年口径比对数据,防止出现绩效测算偏差。

2.细化支出标尺,服务成本绩效

预算管理精细化带动经济分类科目优化,为成本绩效评价提供更精准标尺。本次增设“租车费”科目,反映单位1个月及以上的租车费用,1个月以内短期租车不在此科目反映;更新培训费科目,将网络培训纳入核算范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新能源汽车电池租赁内容;规范软件、无形资产购置的列支边界。福利费已于《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删除,2027年延续执行,相关支出按实际用途归入对应经济分类科目。绩效评价要强化经济分类科目穿透分析,借助细化的经济科目,研判运行成本是否合理,区分资本性、运行性支出,识别虚列支出、科目混用等问题,推动成本效益分析落到实处。

3.政策退出

部分科目删除、修改,考验绩效评价的政策理解力。融资租赁增值税退税科目予以删除;因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调整,风力发电增值税退税修改为海上风力发电增值税退税。开展绩效评价时,不能机械对照旧科目开展核查,要读懂科目背后政策逻辑,区分政策退出、管理职能转变等不同情形,客观评判资金产出效益,避免用旧政策标准评价新业务。

4.从查账思维转向政策实效

科目是表象,绩效是内核。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每一处修订,都是改革实践在预算领域的落地。绩效评价工作应当跳出单纯查账的思维,把科目变化作为观察政策实施的窗口,做好新旧口径衔接,校准绩效目标与评价指标,既核查资金列支合规性,更聚焦政策落地实效,真正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助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