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根据《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山西财政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为开展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山西财政在深入长治市、晋中市、太原市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2020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对2020年度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全面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为下一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管理分配和保障提供基础数据。
从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看,各单位都能够按照实施方案精心准备,积极配合考评小组推进评价工作,相关制度资料比较齐全。从资金管理情况看,市县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能够紧密配合,积极落实投入责任,不断完善经费管理分配机制,及时下达资金,协同推进项目实施。省直4个部门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3.06%,11个设区市(包括体制型直管县)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执行率为70.33%。从项目实施情况看,各单位能够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推行项目实施,确保了各项公共文化活动安全有效开展。从评价结果情况看,1个体制管理型直管县评价为“优”;4个省直单位、7个设区市、3个体制管理型直管县评价为“良”;4个设区市、2个体制管理型直管县评价为“中”。
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市县未能足额落实农村文化建设投入,被评价单位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资金监督管理仍需强化。下一步,山西财政将聚焦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督促被评价单位足额落实农村文化建设投入责任,进一步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达到以评促改促管的目的,持续强化预算管理责任,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