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指示精神的关键,是党中央、国务院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属地财政监管职责,福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前谋划布局、精准靶向发力,扎实推进绩效评价审核全流程、全链条工作,全力保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牢牢守住民生资金底线,助力福建省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统筹部署,把稳绩效评价“方向盘”
一是坚守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民生属性与政治属性,确保工作方向不偏、执行标准不降、推进力度不减。工作启动伊始,第一时间对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专项工作通知,清晰划定绩效自评、抽查核验、资料报送、整改完善等各阶段核心任务、完成时限与执行标准,构建起上下贯通、部门协同、权责清晰的推进机制。二是严格遵循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核心原则,精心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审核小组,同步强化政策业务实操培训,组织全员专题研学中央及省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等文件,全面吃透指标体系、评分规则和核查要点,精准厘清四类保障项目资金使用边界与管理要求。结合福建省工作实际与往年绩效审核经验,细化完善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与工作纪律,从思想、业务、流程三方面夯实审核工作根基,为后续工作高效开展筑牢保障。
二、完善审核流程,筑牢规范运行“防火墙”
一是紧盯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关键环节,实行“线上非现场审核+线下资料交叉核验”双线并行工作模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逐项细致核查、据实客观评分。线上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资金流向动态全程监控,重点排查资金滞留闲置、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落实专款专用管理要求,全面提升资金拨付效率与使用规范性,严防民生资金“跑冒滴漏”。二是提前梳理细化材料报送清单,明确资料格式、内容标准与报送时限,督促属地单位规范整理各类佐证材料,确保资料完整、数据精准、逻辑清晰。线下全面审核绩效自评报告、财务凭证、项目台账、资金拨付凭证等全套资料,重点核查资金分配合规性、使用精准度、自评客观性,强化线上线下数据双向比对、交叉印证。针对资料缺失、数据矛盾、自评不实等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属地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层层压实基层绩效自评主体责任,为后续实地核查工作扫清障碍、夯实基础。
三、深化实地核验,把好项目惠民“实效关”
一是坚持实效导向,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项目建设进度、绩效目标完成、资金使用效益、群众满意度四大核心维度,精准选取重点市县开展实地穿透式核查。审核小组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保障房小区、老旧小区改造点位,逐一核验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补贴发放、老旧小区改造等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细致核查项目工程质量、配套设施建设进度,精准核对资金拨付与项目实施匹配度,严查项目推进滞后、超标准建设、资金闲置低效等问题。二是同步开展座谈调研和问卷调查,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收集意见建议,全面客观、公正严谨评价资金使用绩效,始终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资金绩效的核心标尺,确保中央民生专项资金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四、健全闭环机制,激活成果运用“动力源”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并重,构建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以绩效评价倒逼资金管理提质增效。对核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分类建立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一般性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共性突出问题专项下发整改通知,全程跟踪督导、复核验收,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不留死角。二是强化省市县三级部门联动协作,破除信息壁垒、畅通沟通渠道,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堵点难题协同破解,凝聚全方位监管合力。全面梳理总结绩效评价审核工作成效、典型经验与突出问题,按时保质向财政部报送审核结果,同步抄送省级相关部门,为上级优化资金分配机制、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提供详实参考。同步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与政策帮扶,推动地方健全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满足群众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转变的美好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