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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大连监管局:三“点”合一推动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2026-04-14 08: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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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监管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立足监管职责,聚焦专项资金管理的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创新,通过找准“切入点”、聚焦“着力点”、夯实“落脚点”,三“点”合一,有机融合,有力推动了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为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贡献了监管力量。

一、精准谋划,找准绩效评价的“切入点”

在开展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研判、科学谋划,力求精准切入。

一是紧扣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绩效评价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选取具有代表性、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项目开展重点评价。

二是紧贴地方发展实际需求。在评价项目的选择上,既考虑国家层面的要求,也紧密结合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重点任务。深入调研地方财政运行状况、产业发展瓶颈、民生保障短板等,选取对地方发展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专项资金。

三是紧盯资金管理关键风险点。梳理总结以往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专项资金管理薄弱环节和高风险领域,将其作为绩效评价的重点关注方向。通过分析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选取存在潜在问题的项目或领域进行“靶向”评价,力求通过评价发现真问题、找准真症结,从而提升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优化方法,聚焦绩效评价的“着力点”

在坚持遵循绩效评价基本原则和规范流程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方式方法,将力量聚焦于评价的核心环节和关键要素,着力提升评价的深度和精准度。

一是突出“全周期”管理理念。改变过去侧重事后评价的单一模式,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探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事中绩效监控,逐步构建起覆盖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绩效评价链条。

二是深化“穿透式”评价方法。在评价过程中,不局限于对资金账目的表面核查,而是采取“穿透式”的方式,沿着资金流向,从财政部门穿透到主管部门,再穿透到项目单位和具体项目点。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项目实施的实际效果以及受益对象的切身感受。

三是运用“多维化”分析工具。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上,不仅关注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更突出效果性和公平性。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公众评判等多种方法,对专项资金的决策、管理、产出、效益进行多维度、立体化的分析评判。

三、强化运用,夯实绩效评价的“落脚点”

坚持“评价是手段、运用是目的”的工作理念,将评价结果的转化运用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推动管理提升的“落脚点”,着力构建“反馈—整改—转化”的闭环管理机制,切实将绩效评价成果转化为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效能的强大动力。

一是构建精准反馈机制。建立“书面报告+当面沟通+分层反馈”的精准反馈机制,在出具规范、详实的绩效评价报告基础上,组织与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面对面”评价反馈会,逐项解读评价结论,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共同研究改进路径。针对评价中发现的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问题,实行分层分类反馈。

二是建立闭环整改机制。将问题整改作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重中之重,对评价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通过实地回访、数据比对、延伸核查等方式,动态跟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三是深化结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动绩效评价成果深度融入日常管理,让评价结果真正成为优化管理、完善政策的“指南针”。在管理改进上,将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的重要依据,对评价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及时调整监管重点,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