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黑龙江监管局坚持以绩效评价作为重要抓手,规范资金使用,促进项目管理,助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质增效。
一、以高站位落实政策,保证审核高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宗旨意识,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出发点,集中组织审核人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行研读,把握政策初衷,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加强审前培训,将参审同志的思想统一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预算执行率、项目产出效益等核心指标内涵,统一指标口径和考核评分尺度,确保各分组审核标准一致,客观准确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为财政部分配资金、修订政策提供参考。
二、确保结论科学准确,提高审核精度
一是规范流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对象和内容、工作方法、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规范编制工作底稿,统一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标准量化打分,确保“扣分有因、得分有据”;充分交换意见,对有关部门、单位反馈意见进行客观认定,实事求是反映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精准选点。在对各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审核覆盖面要求,科学选取现场评价地区和项目,提升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代表性。三是认真审核。在对自评资料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资金明细账等,对补助资金下达、使用全过程进行核实,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结合实地勘验逐一验证,确保审核结果科学准确。
三、促进评价结果运用,拓展审核深度
积极发挥“探头”“哨兵”“参谋”作用,不断拓展审核“深度”。一是坚持以评代训。通过监管促进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既让基层部门和干部认识到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及时整改完善;又要提高地方有关部门和负责同志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不断推动资金全面绩效管理理念走深走实。二是深入调查研究。通过走入基层社区,全面了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真实情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反映政策执行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形成调研报告,积极向财政部建言献策,为上级部门修订完善政策提供参考,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这一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以实际行动践行宗旨意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