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财政局组织市直各预算单位开展2024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自我评价,切实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银川市财政局要求各预算单位围绕2024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除转移支付),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合预算执行实际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按照“谁编制决算、谁上报自评”的原则,明确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对自评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在收集、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佐证材料的基础上,各预算单位根据评分细则客观、公正地对所实施项目开展自评赋分,对于实际完成值和年度指标值偏离较大的项目以及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梳理总结形成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在市直各预算单位完成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对预算单位自评情况及自评结果进行财政审核评分。同时,按照每个预算单位自评项目总数的15%进行抽查审核,重点核查自评工作规范性、评价依据充分性、评价结果客观性等。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各预算单位不断提高绩效自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