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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推进“绩效四评” 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3-06-26 14: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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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株洲市财政部门在推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和生动实践,取得了较好成效。特别是2018年以来,市人大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作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首创“四评”监督模式,推动了财政绩效评价硬核实施及评价结果反馈应用,从而实现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目的。

       据悉,财政资金绩效“四评”监督是指以人大常委会为主导,财政、审计协同配合,每年选取若干项重点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自评、财政评价、审计评审、人大评议”四种举措有机结合,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开展联合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评”绩效监督开展至今,预算绩效管理获得了绩效意识、绩效管理能力、绩效评价质量、评价结果应用效力等多方面的提升。5年来“四评”绩效监督共评价财政资金项目29个,涉及金额17.79亿元,涵盖基本民生、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事业发展等多个领域,评价视野从最初的重点专项资金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政府投资基金、专项债券资金、重大政策实施等各方面,绩效评价向着全覆盖的目标稳步前进。2022年株洲又提出建立“指定评价和‘双随机’相结合”的项目遴选机制,进一步提升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借助人大参与的力量,“四评”绩效监督对资金主管部门“一把手”进行现场评议,倒逼“关键少数”关注资金绩效,重视绩效评价,在全市各层面形成了“重绩效、讲绩效、用绩效”的浓厚氛围,财政绩效评价的权威性得到进一步提升。2021年以来株洲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削减预算20%以上,结果为“差”的削减预算50%以上,直至取消转移支付或专项资金安排。根据5年来的“四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株洲共调整优化预算2.44亿元。将结果运用落到实处,真正让绩效评价成为预算绩效管理的抓手。

       下一步,株洲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通过结果问效起到助推预算管理改革的作用,并根据问效结果在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安排预算方面切实发挥财政管理作用,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