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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绩效评价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1-07-02 10: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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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绩效评价师全国统一考试将于7月25日举行。现将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防疫须知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21年7月25日 08:30—12:00


二、  考试地点

考生申请考试时选择相应考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部分地区受到疫情影响,本次不安排考试。


三、  考试报名方法

请登录网站在“学习中心”—“考试申请”栏目报名本次考试及打印准考证。


四、  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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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注意事项

1.  报名考试时须上传/确认本人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蓝色背景,2寸尺寸。

2.  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报名与打印准考证,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3.  本次考试将采取机考形式,考场须知详见附件1。


六、  防疫须知

1.     各考场将在考前进行全面消毒并进行通风和准备防疫物资,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2.     考生应密切关注考场当地防疫政策,除保证健康码合规外,还应确保防疫行程卡合规(考试日期前14天内,未经停中、高风险地区),否则有可能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3.     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场前须进行体温测量,提供考场当地政府认可的健康码、防疫行程卡并签署《考试安全承诺书》(承诺书文本详见附件2),体温低于37.3摄氏度且健康码无异常、防疫行程卡合规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防疫行程卡查询方法:

【微信】

微信搜索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在“便民服务”栏目中点击“防疫行程卡”,使用手机号进行查询。

【支付宝】

支付宝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在“防疫服务”栏目中点击“疫情防控行程卡”,使用手机号进行查询。

4.     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候考时,请按照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保持一米间隔。

5.     除身份核查与现场取像外,考生须在考场范围内全程佩戴口罩。

6.     如考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请立即告知考务人员。

7.     如考场有突发情况,请考生保持冷静,听从考务人员安排,配合考场当地防疫部门的相关工作。

8.     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尽快离开考场,切勿聚集。


七、  其他事项

由于疫情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如考试相关情况有变将另行通知。


2021年7月2日


附件1:

绩效评价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场须知

一、 考试开始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派出所开具的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规定考场,由考场考务管理人员对考生逐一进行现场拍照。


二、 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除携带演算用笔、计算器外,不准携带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座后,须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四、 考生入座后,可使用准考证号登陆考试系统,登陆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及本人照片,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处理。


五、 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草稿纸。考生在演算草稿纸上必须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


六、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陆。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七、 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或吃东西。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八、 考试机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


九、 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十、 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向系统提交试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严禁将考场统一发放的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抄录试题。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一、 违纪处理

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行为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在考试中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且经监考人员一次批评和警告后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要求其退出考场:

1.传递纸条物品、窃视他人屏幕或协助他人作弊(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等行为);

2.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3.其他情节较轻的考试作弊行为;

(二)在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要求其退出考场:

1.考生进入考场时,拒不将随身携带物品放于考场指定存放处的(不得带入考场的物品见考场纪律第(二)条有关规定);

2.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3.集体舞弊的行为;

4.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5.夹带、抄袭或者试图抄袭书籍、资料、笔记本、电子工具等;

6.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查看资料、信息,或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7.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8.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9.将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

10.抄录试题并带出考场;

11.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附件2:

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背景下,切实履行防控工作,本人郑重承诺:

1、 自觉遵守政府、考试主办方、考点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执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出示当天健康码、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色、无发热症状的方可进入等。

2、 本人承诺如下签署的资料真实准确。若因本人原因造成疫情蔓延、致使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危害或造成隔离等严重后果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考试主办方、考试承办方及考点无关。

2.1:没有发热 、咳嗽 、流涕 、咽痛 、咳痰 、胸痛、肌肉酸痛/关节痛 、气促 、腹泻症状。

2.2:在近14天中没有境外和境内疫情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居住社区未有发生疫情、没有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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