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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四步走”做实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023-09-01 08: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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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宁夏监管局紧紧围绕以评促优、以评促改工作目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提前谋划,打牢评价基础。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各处室统筹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会计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统筹局内和借调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绩效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吃透政策要求,熟悉评价对象基本情况、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式方法等,提高评价专业知识储备,为客观准确评价奠定基础。 

  二、科学选点,提高评价覆盖面。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情况、年初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情况、资金量等因素,选取三个地级市及所辖区县作为现场评价地区,其中租赁住房保障项目注重选取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现场评价涉及的补助资金总量占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比例达66.21%。 

  三、紧扣指标,做细评价要点。坚持“以评价促规范、以规范强管理”的工作思路,紧扣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对照47项三级指标及每项评价要点,逐项审核自治区及3个评价市财政部门和住建部门提供的海量参评资料,重点审核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任务改造完成情况等内容,以点带面对宁夏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量化打分,力求评价“得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 

  四、沟通反馈,促进提高绩效。工作组对评价中的问题集中讨论、综合分析,对每一个三级指标制作工作底稿,下发相关部门确认。形成初稿后,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征求意见,确保评价得分客观准确。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与地方在绩效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地方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