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tion
咨询电话

400 689 0958

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管局视角下绩效评价工作思路探讨

2023-12-07 14:06:08

浏览量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23年2月15号,两办印发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意见,提出加强预算管理,推动构建完善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当前我们已经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也面临着国内外环境不确定因素的增加,经济复苏向好还需进一步稳固,财政持续增收压力较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紧平衡”矛盾比较突出。预算绩效评价是对于执行情况、政策项目实施效果的综合反映,实现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重要管理工具。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保障财政的精准有效,有效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预算绩效评价的作用愈发重要。

绩效评价具体实施工作中我们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绩效自评质效有待提高,绩效意识有待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基础仍较薄弱;绩效评价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不强;基础支撑特别是数据处理技术不够实,评价能力有差距等。“内热外冷”、“割韭菜”、“跷跷板”、讨价还价等更是绩效评价中的困惑与挑战。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与思考,天津监管局从监管视角探讨绩效评价工作的思路,积极探索并创建了绩效评价与资金监管相结合、绩效目标与政策目标相统一、绩效目标运行与预算执行相一致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新模式。

一、拧紧绩效自评“水龙头”。一是部分主管部门制定了相关领域的绩效评价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在开展自评时,未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要求开展。建议要求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绩效评价与《通知》要求的衔接,完善本领域绩效评价指标,指导资金使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并提供具体支撑材料。二是强化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要求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有效指导、严格把关,提升绩效自评结果的准确性、报送及时性。对不及时向财政部监管局报送的,应与该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挂钩。三是严格落实绩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升绩效自评质量,确保自评工作做实做细。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时,应针对每项绩效指标逐项说明情况并准备好相应佐证材料备查,避免自评流于形式。

二、设置绩效监控“纠偏器”。绩效监控侧重于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在一定时间内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进行实时监控和反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作为一种实时管理工具,旨在确保项目在预定时间内实现预定目标,推动资金绩效发挥,使财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一是加大绩效自评复核抽查力度,将审核差异较大的列入重点评价范围、作为考核减分事项,督促部门提高自评质量。二是探索自评复核与常态化监控相结合。对绩效自评报告反映上年项目开展情况系统分析,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当年资金分解下达支付的及时性,使用的合规性等开展动态跟踪。围绕预算执行和目标实现情况双监控,重点对预算执行慢和目标完成不理想的项目实施精准监控,突出问题导向、发挥事中监控及时纠偏功能,实现绩效的持续改善。三是构建绩效评价全链条、一体化监督体制机制。将绩效工具和方法融入监管全过程,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绩效评价闭环管理体系。预算申报审核、绩效自评抽查复核、重点绩效评价、专题调研、推动整改有机结合,成果互用。

三、打好绩效评价“组合拳”。绩效评价重点关注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过去一段时间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的分析,以便对项目的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估。作为是一种历史分析工具,旨在确保项目已经实现的历史绩效符合预期。一是建立5年一轮换的重点绩效评价资金项目库,便于监管局监督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全面加强管理,切实提升中央政策效益;同时,提前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库安排进行公开,便于监管局提前对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调研,在日常监控中重点关注梳理问题,并督促主管单位做好绩效评价准备工作。二是提升绩效评价质量,致力改进评价报告以打分为核心,回应重大关切不够突出、绩效评价站位不高、评价结论数据分析支撑不足、相关建议的可操作性不强、评价结论不够清晰鲜明等问题。绩效评价实施更加关注公共价值,关注制度与法制建设,推动政策调整,以点带线面;着力点在问题发现与风险识别,项目实施管理路径能力匹配。提高评价可信度克服评价主观性,提高评价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前瞻性,从描述性评价走向分析性评价。三是分类推进强化问题整改。评价结果应用是一种动态的纠错机制,是利用已获得的绩效信息制定决策。坚持从严督改纠偏,把握时效分类推进问题整改,注重真改实改,进一步巩固提升绩效评价效果。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实现从绩效评价到绩效管理。深层次调研,将资金问效的视野拓展至政策前端和宏观领域,将监督调研的触角延伸至财政相关的各级各领域各部门,多方协同,推进政策效应发挥,关注政策落地情况。五是探索治理视角的绩效评价。绩效的核心在于激励而不是惩戒,财政资源稀缺性意味着要思考我们保护财政资源与部门争取更多的财政资源如何平衡;思考实现监管局绩效评价从项目到政策的转变,目标是政策完善。从管理手段向治理手段过渡,赋能治理。找到更优的财政支出方向、政策工具、对象、更优的组织方式。

四、建立信息系统“数据岛”。现代数据处理技术为绩效评价由定性向定量转变提供了基础。建议分阶段分步骤做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一是应尽快将全过程绩效管理业务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各环节工作线上操作及与预算管理的实质性融合,便于数据统计汇总和各类报表生成;采集建立历年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数据库,绩效评价报告库-绩效评价的量化研究运用大数据的分析技术,探索绩效自评量化分析。二是进一步优化升级,围绕大数据分析与应用,通过系统实现绩效评估环节的在线论证、目标设置环节的匹配提示、监控环节的动态预警、评价环节的质量控制、绩效结果应用方面的逻辑规则等;建立科学方法和工具模型,运用归因分析( 动态分析、比较分析、相关性分析等 )。三是探索将人工智能引入系统平台,基本实现绩效管理的人性化、智能化与智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