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近年来,财政部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监管局)在谋划组织、创新方法、闭环管理等方面重点发力,积极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让安居工程更好造福民众,推动财政政策精准落地见效。
提高政治站位 认真谋划部署
“为了做实做细这项工作,大连监管局党组靠前指挥,加强指导调度,对全年绩效评价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并由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带队开展评价。”大连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阚晓西介绍说。
大连监管局班子成员定期召开专题办公会听取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认真研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指标体系、操作指南以及相关制度办法等,深入开展讨论,吃透文件精神,厘清得分点和扣分点,为开展评价做好政策储备。
与此同时,为了切实做好评前准备,大连监管局与大连市财政局、住建局开展座谈,了解掌握大连市租赁住房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库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实施、计划完成等情况,并对现场评价工作提出要求,对照评价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任务,结合大连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现场评价地区、人员组成、阶段安排、工作要求等。
创新工作方式 细化评价流程
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大连监管局紧扣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访谈座谈、资料核实、实地察看、问卷调查、对比分析等方法,按照评价指标体系中明确的评价要点、评分规则、评价对象,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每项指标开展评价。
同时,评价工作组成员认真审核相关财政资金筹集、分配、下达、使用、管理,以及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等情况,关注是否存在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拨付资金、超范围使用资金等违规问题;查看是否建立项目储备库,以及出台实施意见、联动机制,核查项目实施规范性、房源可靠性、计算项目质量合格率、年度计划完成率,关注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在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组积极拓展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一方面,当好宣传员,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在提前与被评价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接的基础上,明确评价范围,说明评价要求,列明所需资料清单,确保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凝聚“评什么”的共识。另一方面,当好监督员,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关注是否合规、是否见效,不仅治“乱”,也要治“慢”。
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大连监管局积极对接、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绩效评价,主动报告评价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于部分重点绩效评价事项,从局内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安排业务骨干全程指导。
坚持闭环管理 提升评价质效
为了真正实现高质量评价,大连监管局评价工作组坚持闭环管理抓整改,实现从“裁判”向“老师”转变。“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是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重中之重。”大连监管局监管一处副处长傅先慧深有感触地说。
大连监管局坚持边检查边督促整改,推动相关部门即查即改,确保各项惠民工程尽快完工、尽快兑现。
在对大连市甘井子区泡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检查过程中,大连监管局有关人员通过走楼宇、看工程、访群众、听意见,实地勘察了20栋居民楼的改造施工进展情况,并了解到一些问题。为此,他们及时约谈项目施工方,要求立即整改。经过督促,相关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受到该小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每次重点绩效评价结束后,大连监管局评价工作组都向被评价单位征求意见,就评价结果进行全面沟通,在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被评价单位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尽快整改、尽早解决,通过闭环管理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提升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大连监管局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开展绩效评价的同时,通过现场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就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进行调研,对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建议,形成专题材料上报财政部。
为了落实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大连监管局统筹直达资金监控、绩效自评审核、重点绩效评价等,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开展监管。
大连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伍红梅表示,该局未来将进一步发挥派驻优势,积极履行财政监管职能,不断运用绩效评价“实战”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做法,提升工作主动性、实效性,扎扎实实把财政部关于绩效评价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持通过绩效评价促管理,通过绩效评价要效益,让安居工程更好造福广大人民群众,让绩效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