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tion
咨询电话

151 0105 1188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流程

2025-05-03 08:08:41

浏览量

一、项目确定

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确定某项目是否列入当年绩效评价计划。

二、前期准备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分为前期准备、项目单位自评、财政局组织复评三个阶段。

(一)成立评价工作组。财政部门主要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评价人员分工,落实人员责任。具体组成可视采取何种方式评价而定。

(二)制订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成立后,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及时与被评单位进行联系,取得评价共识和支持。由评价工作组制订评价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必须经评价工作组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审批,作为评价组织工作的依据。

(三)确定评价机构。由评价工作组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确定评价机构。确定评价机构应在具备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资质的中介机构中选择,并在对评价项目充分论证,明确评价各项要求、工作量的基础上,经过协商签订协议,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应要求中介机构再聘请相关的行业专家参与;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内部按文件要求组建评价组的,人数应在三人以上。

(四)组织评价调研。由工作组牵头,组织评价组或受托中介机构到被评价单位开展评价调研,熟悉被评价项目有关基本情况,为评价实施方案的制订(含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体系的研制,这是绩效评价的核心、关键点和难点)打好基础。

(五)制发评价通知书。由评价组织单位制发评价通知书下达被评价单位。自评项目由自评布置单位制发通知书下达自评单位。

(六)制订评价实施方案。由评价组(亦指专家组,下同)或受托中介机构在研究分析评价调研情况的基础上,制订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交评价工作组审核确定后,单位(部门)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相关科室;财政部门相关科室开展绩效评价的实施方案,须送绩效评价管理部门核准。经核准的实施方案作为评价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评价实施

(一)现场评价。评价组或受托中介机构凭相应的评价通知书到被评价单位实施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评价组选择工作方法,针对不同项目,可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账册、收集资料、查核财务资料,测算财政补贴标准,采取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实地核查,现场勘查、座谈、回访、专家评审、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工作,并通过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法、因素分析法、历史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对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外围工作结束后,分析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再结合评价指标和标准,对评价项目进行全面综合打分。最终,提出综合性的评价报告或编制《情况反映》,提交被评单位、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部门参考。

如果在评价过程中,实施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或标准需要调整,应报工作组审核确认,评价组或受托中介机构不能擅自调整。工作组应对评价过程给予业务指导和监督,但不得施加倾向性意见。被评价单位如对评价组或中介机构的评价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工作组反映。

(二)评分。可以采取 “背靠背”评分法、分工评分法等办法评分。评分办法可以根据不同项目情况选取,并在评价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三)报告撰写及审议。评价机构按照不同的评价类型,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财政支出绩效评报告相应格式文本,并按规定要求签字、盖章。

(四)报告审核及提交。评价报告完成后,评价机构必须提交给工作组审核。工作组对照评价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审核,但不得对评价组施加倾向性意见。

评价报告经工作组审核确认后且评价报告及评价数据资料经评价负责人和中介机构法人签章后,在规定时间内由评价机构向评价组织机构正式提交评价报告,同时提交全套工作底稿复印件(骑缝加盖证明章)。

四、评价结果反馈

由绩效评价组织单位制发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内容主要为告知评价结论,并附评价报告和评价整改反馈意见书。

五、评价结果应用

(一)被评价单位(部门)整改。被评价单位接到评价结果通知书后,应根据评价报告揭示的有关问题或不足,着手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将整改反馈意见书报送绩效评价组织单位。

(二)财政部门运用

1、督促被评价单位(部门)落实整改;

2、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审批立项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决策层参考。有关领导或决策层作为决策的参考。

(四)评价结果公开。评价组织机构、上级部门、财政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评价结果,增强政府公共支出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六、评价档案归档

   评价组织机构应对评价文书、评价底稿、评价报告进行完整的整理归档。受托中介机构也应相应建档,并保留评价过程中的明细资料,以备核查。

七、财政部门抽查

财政部门由绩效评价管理科室牵头,各归口业务科室配合,对项目单位的自评及整改落实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