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重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部署及内控工作要求,山东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强化内部控制,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时同步开展内部控制穿行测试,全方位检验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为财政资金的精准投放与高效运作筑牢根基。
一、强化内控意识,筑牢制度根基
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前,部署开展内部控制穿行测试工作,让内控意识深入每位评价工作组成员内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现场工作。为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内控工作,山东监管局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统筹谋划,针对重点绩效评价内控工作召开专题集体会议,明确任务目标、流程及时间节点,细化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为穿行测试扎实有效开展打下基础。二是集体培训研讨,将内控各环节嵌入评价各流程。评价工作组出发前集体深入学习财政部关于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通知、操作指南等,围绕指标评价要点、评价依据深入讨论,确保评价口径统一,邀请局内控办成员讲解,将业务与内控各环节深入结合,为内控测试做好铺垫。三是明确工作纪律,推动评价高质量开展。组织召开山东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了解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同时结合工作重点难点,对绩效评价工作及内控实践提出要求,强调要严格按照内控要求,确保评价工作规范、高效推进。
二、全流程穿透业务,严守内控防线
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确保绩效评价各个环节都在内控制度规范下开展。一是科学分工。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要求及AB岗工作制度,秉持科学分工理念,结合工作组成员各自熟悉领域和擅长方向合理分工,实现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团队协作优势,确保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工作高效。二是严格流程。明确工作要求,每位工作组成员都熟悉并严格遵守内控要求,严格履行审核职责,留存完整的业务资料,确保业务流程的各节点都紧密衔接、运转有序,切实发挥内控对业务活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三是现场督导。局党组高度重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同志及局内控办成员赴评价现场开展内控工作督导。在现场,督导组认真听取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及穿行测试的汇报,全面了解工作进展和内控执行情况,针对业务流程中易出现的风险点进行了重点提醒,要求工作组成员严格把控,同时,对廉洁自律的重要性进一步强调,全面督导检查工作组廉政执行情况,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规范、高效、廉洁开展。
三、对接实践操作,优化内控实效
完成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后,及时总结归纳,优化完善,推动内控制度更好服务于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一是收集反馈意见。在绩效评价现场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工作组成员、被评价单位联络员对内控制度的实际操作反馈,深入交流,了解内控制度在日常执行中的便利性和有效性,排查是否存在因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的工作效率低下或操作不便等问题,提出优化改进建议。二是总结经验做法。工作组注重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学习掌握先进经验做法,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内控要求在绩效评价全流程中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和不足,为完善绩效评价和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提供可靠的实践经验和参考依据。三是系统梳理优化。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及时整理评价档案,对评价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调研记录、访谈笔记及问卷调查结果等全面梳理,做到全过程可追溯。同时梳理穿行测试情况,形成修订建议反馈至局内控办,推动完善绩效评价和绩效评估内部控制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