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有效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近期,宁夏监管局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四措并举”扎实开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高度重视,做好绩效评价准备工作
宁夏监管局高度重视,有效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由局领导担任评价组组长,部署安排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抽调局内精干力量、借调专业人员组建评价组。二是认真组织开好评价工作进点会。分管局领导带队在宁夏农业农村厅召开进点会,向宁夏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及相关负责人员介绍了能力提升资金绩效评价的意义及工作要求。三是扎实开展评价前调研工作。分别选取相关市县开展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经营主体、资料核实等调研工作,对照方案和指标体系初稿,了解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相关情况。
二、精心组织,全面把握绩效评价重点
一是对标任务目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集体学习评价指标体系、资金及政策相关文件,了解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政策背景、绩效评价具体要求、宁夏地区资金情况、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等情况。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统一的工作方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结合宁夏特点,拟定宁夏监管局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资料清单等。三是精心选点,确保取得实效。评价组综合考虑全区基本情况、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情况、资金支持方向、资金量等因素,按照全覆盖相关要求,选择现场评价地区。
三、多方联动,同向发力实施评价工作
一是积极与部内司局联合联动。在实施评价过程中,及时向部内司局汇报请示,按照指导有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保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二是与地方财政、主管部门建立有效联动。主动告知地方财政、主管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沟通相关情况,推进评价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深入走访调研经营主体。赴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地走访,深入沟通了解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建议等,扎实摸清基层一线情况。
四、集思广益,保质保量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理清工作思路。评价组力求通过绩效评价工作推动宁夏进一步规范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使用管理、提升绩效,帮助相关单位树牢绩效理念。二是认真细致核实资料。评价组紧紧围绕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统一要求,逐一查阅相关资料。三是规范合规开展评价。评价组内部及时沟通交流、讨论,及时反馈发现问题,积极复盘总结经验,集思广益,规范底稿,确保评价内容客观准确,评价结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