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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坚持“三聚焦”高质量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2025-12-07 08: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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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切实提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方式。新疆监管局始终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三聚焦”为导向,扎实开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聚焦政治引领,夯实评价“地基石”   

  牢牢把握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定位,聚焦社会关注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为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提供财力保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是财会监督的重要工作之一,新疆监管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深刻领会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资金支出效率和目标实现程度,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抓手,为财政部和中央主管部门后续安排相关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完善政策制度提供重要依据。二是坚持纪律严明,淬炼忠诚担当。接到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第一时间成立由局领导牵头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工作组内部的人员管理,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切实将纪律意识贯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始终。三是抓好作风建设,奠定工作基石。坚持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工作组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守评价原则和标准,认真落实绩效评价工作各项要求。在现场评价过程中,不断提高辨识力和判断力,重点关注教育保障、助企纾困、养老产业、现代农业、民族医药产业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制度执行、管理使用和产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作风过硬的绩效实践,践行财会监督担当务实的价值理念,筑牢评价工作基石。   

  二、聚焦机制优化,砌好评价“关键砖”  

  新疆监管局持续优化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创新评价方式方法,让绩效评价工作“少挂空挡,少走弯路”。一是盯紧关键环节,把握评价工作重点。紧紧围绕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选点抽查、资料核实、访谈座谈、专家评议、比较分析等方法,以大数据分析、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结合日常预算执行监督、绩效自评抽审等情况,挖掘政策落实过程中暴露的堵点、难点、薄弱点,延伸监管触角,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评价环节无死角、无漏洞。二是巧借外部助力,狠抓评价工作落实。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研究学者、第三方机构等专业优势,通过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专业人才库,聘请专家协同参与绩效评价全过程,将参评专家与局内业务骨干灵活、合理搭配,明确责任分工和协同方式,进一步提升评价队伍合力,切实提高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三是活用联动机制,提高评价工作质效。加强与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和相关司局沟通,把握政策重心、掌握最新要求,以各项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为契机,结合资金分配依据、政策目标、资金管理要求等,综合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和地方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情况。此外,加强局内业务处室的工作交流,推动重点绩效评价与转移支付监管等工作协同联动,避免条线交错、多头重复,在互学、互鉴、互促中拓宽评价视野,共享监管成果。 

  三、聚焦成果运用,搭好评价“承重梁” 

        力求跳出评价本身看绩效,不断强化评价成果运用,进一步提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水平,推动属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精益求精,确保“问题实”。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理念,紧扣资金管理主线,根据地方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和相关单位上报的资金申报、审核情况资料,实施精细化评价,确保评价过程规范、结果客观,每一份工作底稿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撑,真正做到指标“得分有据,扣分有因”。二是逐条研判,突出“当下改”。坚持系统观念,跳出问题看管理,就发现的问题逐条研判、分析成因,及时反馈并督促各级财政部门会同资金使用部门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梳理问题清单,持续跟踪、核实问题整改结果及依据,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有的放矢,注重“长久立”。对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从制度上找原因,做好完善机制、建章立制的工作,防止问题反弹。以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为契机,把评价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监管成果转化为专题报告上报财政部,为更好发挥资金效益、完善制度提供参考。同时,杜绝问题年年改、短板年年在的现象,推动从“当下改”向“长久立”转变,将解决具体问题与规范管理、建章立制有机结合,争取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进一步释放制度生命力,不断强化绩效评价效力、扩大绩效评价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