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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云南监管局:构建“一二三四”工作法 推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2026-03-02 08: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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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部署要求,切实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云南监管局坚持高站位谋划、严要求推进、高标准落实,系统构建“一二三四”工作法,着力推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一、坚持“一盘棋”高位谋划,把准绩效评价工作方向 

  强化统筹谋划,明晰工作路径,推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人员力量。局领导靠前指挥,择优选取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干部充实评价队伍。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提供咨询指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评价工作高效推进。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强化能力储备。系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及评价指标操作指南,精准把握评价工作方向与政策依据、评分标准及取证规范,借鉴典型案例和其他监管局先进实践,优化工作思路,提升实操能力,为评价工作筑牢能力根基。三是完善工作流程,明确标准管控。制定印发《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绩效评价工作规则》,厘清方案制定、现场评价、报告编制、结果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要求,明确细化各环节工作标准,提升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标准化水平。 

  二、优化“双结合”评价方式,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效 

  优化评价模式,提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精准性与实效性。一是“线上筛查+线下核验”相结合。充分运用信息化工具,对项目申报、资金流向、支出进度等数据开展初步分析,锁定疑点线索。实地深入项目单位和项目现场,通过查阅凭证、实地勘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核验数据真实性与项目实效性,实现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相印证,提升评价的穿透力和说服力。二是“定量分析+定性研判”相结合。严格依据指标体系进行定量分析,同时对政策目标实现度、制度机制有效性、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研判,根据评分规则量化评分。通过定量“画像”与定性“把脉”相结合,既看“做了没有”、“做了多少”,更评判“做得好不好”、“效果优不优”,全面评估财政资金绩效。 

  三、强化“三协同”贯通联动,凝聚绩效评价工作合力 

  积极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联动推进的一体化格局,推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聚合力、增效能。一是向上加强请示汇报。针对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焦点,及时向部监督评价局等有关司局请示汇报,准确把握政策意图和工作要求,确保评价方向不偏、尺度一致、标准统一。二是横向拓展部门协同。与地方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联合发文、定期会商、信息互通等方式,及时交流绩效评价情况、项目进度及问题线索,凝聚工作共识,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三是向下做实沟通指导。与被评价单位有效沟通对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传导工作压力,充分听取基层实际困难与合理诉求,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保障评价工作高效推进。 

  四、落实“四步骤”闭环管理,深化绩效评价成果运用 

  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落实整改、优化政策、传导理念形成闭环管理,做实绩效评价“后半篇文章”。一是及时反馈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向被评价单位反馈初步发现的问题、评分情况及依据,充分听取被评价单位合理意见,经集体研究论证后,形成客观公正、严谨规范的评价结论。二是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评价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推动问题真改实改。三是强化成果多维转化。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政策设计、完善管理制度、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向相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流程的建议,推动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四是推动树牢绩效理念。持续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浓厚氛围,常态化开展绩效管理政策宣介,推动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树牢绩效理念,提升财政资金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