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照市科学技术局消息,日照市科学技术局于3月2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对全市16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2025年度的绩效评价工作。此次评价旨在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系统评估各机构过去一年的建设运行成效。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25年底前备案认定的全部16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评价周期覆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工作主要分为两个核心程序:首先,各机构需进行绩效自评,按要求撰写并提交《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自评报告(2025年度)》、《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至区县科技部门初审。随后,由各区县(功能区)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可通过现场评价或专家评议等方式进行,并确定自评结果。评价要求明确,各区县(功能区)评定的良好及以上等次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区域内机构总数的50%。
市科技局对材料提报提出了明确要求。所有参与评价的单位须在3月9日(星期一)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Word及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绩效自评报告》还需报送纸质版。各区县主管部门需对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市科技局将对上报材料进行抽查,若发现与实际严重不符的情况,将依据规定处理。
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依据《日照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开展,是加强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促进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需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